【專家談】完善治理,譜寫新時代鄉村全面振興新篇章

特約專家彪曉紅

  改革開放以來第二十個、新世紀以來第十五個指導“三農”工作的中央一號文件4日由新華社受權發佈。文件確定,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加大基層小微權力腐敗懲處力度,嚴厲整治惠農補貼、集體資産管理、土地徵收等領域侵害農民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立政之本則存乎農”。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係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並明確提出“産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二十字總要求。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加大基層小微權力腐敗懲處力度,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特別聚焦農村治理,為解決“三農”問題號準了脈搏,有助於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

  建章立制,幹部“清白”群眾“明白”。當前農村基層矛盾不斷,村幹部用權不夠規範是個重要因素。在一些偏遠鄉村,個別村幹部存在著決策隨意、執行失范、監管薄弱等問題,由此導致幹群矛盾趨於尖銳。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讓村幹部“按圖索驥”、照“單”用權,幹什麼事講什麼話事先“量一量”、“照一照”,能夠在最大程度上確保不出軌、不強權、不越位。

  懲處腐敗,農村社會環境更加有序。群眾利益無小事,基層貪腐猛于虎。然而受歷史和現實多種因素影響,當前“菜霸”、“魚霸”、“豬霸”、“沙霸”、“路霸”等黑惡勢力在農村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前不久中央專門發出通知強調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而今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強調“加大基層小微權力腐敗懲處力度”,再一次凸顯出中央在掃黑除惡方面的決心,有助於進一步凈化農村社會環境。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落實落細,讓農民群眾更有獲得感。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必須合乎農村實際,加大基層小微權力腐敗懲處力度也不能淪為空談。中央明確指出,要嚴厲整治惠農補貼、集體資産管理、土地徵收等領域侵害農民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也已經看到了問題的癥結所在。“問題是時代的聲音”,解決農民群眾身邊的問題,必須在細和實上下功夫,讓獲得感的成色不打半點折扣。

  沒有農業農村的現代化,就沒有國家的現代化。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中國要強,農業必須強;中國要美,農村必須美;中國要富,農民必須富。而今中央一號文件已經對統籌推進農村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作出全面部署,我們應擼起袖子加油幹,努力推動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産業、農民成為有吸引力的職業、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美麗家園,譜寫新時代鄉村全面振興新篇章。

  (作者彪曉紅係長安大學黨委副書記,馬克思主義學院院長,陜西省重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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