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被“污名”的黨員幹部正名,更要對誣告者“亮劍”

特約評論員唐代遠

  “被拆遷戶實名舉報時,心情確實不太好,工作也多少受到了一些影響。”説起此前受到的舉報,湖南省株洲市經開區副主任章定良最初的感受是“又氣又憂”:為何自己依法依規履職行權,還會被人實名舉報?正當履職被舉報,會不會讓其他同志從此做事縮手縮腳?

  基層黨員幹部被“污名化”,正在成為一個值得警惕的傾向。與民為“親”、敢擔當做實事的基層黨員幹部,卻遭受著來自社會某些個體或群體貶低性、侮辱性的“污名”,進而導致他們被捆住“手腳”。這一現象值得重視。

  客觀説來,一個群體因受不實舉報,遭遇“污名”,看似只是涉及關鍵人物的事實真相被“反轉”,然則,被“污名”恰恰也讓這個群體易成為群情激奮、口誅筆伐的焦點。

  究其“污名”的結果,一方面無疑會造成黨員幹部形象的污損,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事物或者人、機構的正面形象,在不知情的公眾面前被打上“異類”的標簽,讓黨的幹部在如此標簽下,直不起腰、挺不起胸膛;而另一方面,“污名”必將導致社會的普遍擔憂,不僅讓黨員幹部個人形象、利益受到損害,社會風氣也必然受到侵蝕,更讓廣大黨員幹部無法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久而久之,面對各種有關“危險”的風吹草動都可能觸及人們敏感的預警神經。長此以往,也將拉大黨員幹部與群眾之間的距離。

  如今,我國容錯糾錯機制的建立健全,形成了為敢想的人“兜底”、為敢幹的人“撐腰”的從政氛圍。對於“污名化”,誰是真正的元兇?這個問題已不是探討的方向,我們所關注的焦點也在於如何走出被“污名化”,如何去釋放那些被捆住的“手腳”。

  去“污名化”也得從黨員幹部自身做起,一是要增強為民服務的本領,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的,“打鐵還需自身硬”。切實解決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改進工作作風,消除“本領恐慌”,是增強黨員幹部內在信心的最好“法寶”。二是立起“清者自清”的思想大旗,要學會越挫越勇、敢擔當、敢負責的鬥爭勇氣,以尋求實現基層善治的佳績攻破“污名”,才能放下包袱、心情暢快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三是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牢騷聲中有民生,“污名”面前須自省,加大對違法違紀幹部的查處力度,讓基層黨員幹部隊伍“身正”,才能樹立磊落的“影子”,群眾才不會戴有色眼鏡看待黨員幹部。此外,黨員幹部務必把基層權力真正摁在制度的“籠子裏”,這才是讓基層黨員幹部免於“污名化”的根本路徑。

  古語有言,“扶正必須祛邪,激濁方能揚清”。相關部門要敢於對這些誣告者説“不”,敢於徹查到底,還清白者清白,敢於表明“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的堅決態度,讓基層黨員幹部在牢牢紮根群眾的過程中“找真我、講真心、幹真事、用真情”,讓人民群眾實實在在地感受到黨員幹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公僕情懷。為受不實舉報者去“污名化”,不失為一劑醫治腠理肌膚之疾的良方。(特約評論員 唐代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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