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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南京市民小蘇到南京市車管所申考駕照,卻被必須先通過駕校培訓為由拒之門外。近日,她向玄武區法院遞交了起訴書,狀告車管所行政不作為。在全國絕大多數地方,要想獲得一本駕照,無論你是否已經掌握了駕駛技術及交規常識,你都得再到駕校上高價學習班。否則,到車管所連考駕照的名都報不上。多少年來,這似乎已經成了鐵打的“行規”。2007年,深圳市民樵彬曾經打贏了與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的官司,成為不經駕校而以“直考模式”名義申請駕照第一人。[詳細]
“申請人必須通過駕校培訓”這一規定不太合理。不光駕校可以培訓,有資質的私人也應該被允許從事此類培訓。一方面,現在學車的需求大,另一方面駕校資源緊張,又出現了漲價。
車管所只管考試,過了就應該發證。之所以強調非得經過駕校培訓,無非就是和駕校串通,聯手打劫學員罷了。這個現象早應該被注意到了。
關鍵問題是,自學去哪練車呢?你只要開車,就是無照駕駛,所以學車必須去有資質的駕校,這是合法的,大多數國家都是這樣,發達國家更是嚴格得變態。至於壟斷、利益鏈條等問題,和是否可以自學駕照無關。
考取駕照“散學”難,駕校成了“直通車”?
政府為了方便管理,不願意放開市場,政府這種“慈父”思維,長久下去並不能解決問題,反而給自己的擔子越來越重。政府應當讓市場發揮功能,讓市民多幾項選擇,這樣反而會促使駕校參與競爭,更好地服務市民。
駕校本身是個培訓駕駛的途徑,但不應該成為唯一途徑。隨著機動車的普及,大家接觸車,學習駕駛的渠道無疑更多,只要不違法,保證安全,就應該允許。駕考可以很嚴,包括技術和文明意識。但對人家怎麼學的,好像沒必要管。
自學駕駛,如果是在實際道路上操作,就屬於違法行為。如果自學者在實際道路上駕駛,就屬於無證駕駛。萬一齣了事故誰負責?
“史上最嚴駕考新規”是駕校的一次難得“機遇”。難度成為提高收費標準的“資本”,駕校有足夠的理由與資本“趁火打劫”。有業內人士説,雖然駕培學費是政府指導價,但現在駕培卻是一種市場行為。這種市場行為,其實是“偽市場”,在壟斷駕駛培訓市場的條件下,完全可以挾難度以令指導價。駕校的成本水很深,恐怕連物價部門也摸不到深淺。眼下,上海、北京等地駕培費陡漲,就是一個很好的實例。只有徹底開放散學市場,才能撼動駕校捆綁駕照的利益格局。也許有人會擔心,散學會不會增加“馬路殺手”?這個問題要辯證地看。國內現在出現的“馬路殺手”,哪個不是從駕校出來的?多種形式的駕照培訓競爭,結果必然促使培訓質量的提高。開放駕照培訓市場,也是大大減少“馬路殺手”的良方之一。
放眼各大中城市,駕校不約而同地大幅度漲價,只能再次説明一個並不新鮮的事實:其狂漲價的真正理由,並非剛剛實施的新交規,根子在於既有的“舊壟斷”格局,前者不過是藉口而已。長期以來,我國駕駛培訓的壟斷特徵明顯。一方面,在嚴格的準入限制下,駕校市場實際上是一個相當封閉、求大於供的市場,駕校之間看似存在競爭,實則根本不愁學員。即使漫天要價,也不用擔心失去學員;另一方面,交管部門禁止自學考駕照,民眾只能通過駕校才能得到駕照考試的機會。在此之下,即便駕校動輒大幅漲價,民眾也不得不硬著頭皮“選擇”駕校培訓——獨此一家,別無途徑。因此,除非破除駕駛培訓的壟斷格局,否則,駕校以各種藉口漲價的趨勢便不可能得以遏制,即便出臺再多的“政府指導價”,效果也不大。
根據公安部的相關規定,公民申領駕照憑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身體條件證明,就可以申請考試。但地方有關部門卻出臺了與法規相左的文件,原因何在?在現實生活中,在駕校和駕駛證考試、頒證、管理部門之間,存在一條幾乎完全公開的利益輸送鏈。一是公安、交通部門參與舉辦駕校、參與駕校培訓業務,直接獲取高額培訓利益。二是有的駕校看似是社會力量在辦,但交警或交通部門並未與之脫鉤,仍在參股分紅。三是有些即使是已經脫鉤,但也與交警和交通部門關係密切,交管部門仍然能從中獲利。正是由於這種利益鏈條的存在,在駕駛培訓高額利潤的驅動下,有關部門通過增設行政許可等手段,剝奪了公民學習駕駛技術的其他選擇權,形成了對駕照考試培訓的壟斷,堂而皇之地將巨大的經濟利益輸往駕校。
如果不經過駕校培訓,很難保證學習質量和駕駛技術,會增加“馬路殺手”的可能。 [詳細]
通過自學也可具備上路條件,駕校的收費越來越高,且人多車少,學車效果不理想。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