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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討薪秀,維權靠造勢?

    從發言人式討薪到微博討薪,從高樓大橋討薪到娃娃討薪……歲末年初是“欠薪秀”與“討薪秀”組團上演的時節。2013年1月10日,130余名農民工在陜西富平縣人民廣場集體下跪討薪。1月15日,西安討薪再出新花樣:農民工租戲裝扮元芳狄仁傑,拉起“這個建築工地拖欠農民工血汗錢,元芳,你怎麼看?”的橫幅討薪。恐怕沒有哪種職業,會像農民工一樣,使討薪如此引人注目。[詳細]

眾説紛紜

網友

    惡意欠薪為何上信用黑名單?

    個人逾期還款都被納入信用黑名單,企業欠薪也應該納入黑名單,欠薪不良記錄接不到工程,貸不到款,還會有企業惡意欠薪?

    還記得民工那張羨煞白領的工資單嗎?

    無論每年新的流行語有多少,“討薪”都會成為歲末年初的熱詞。前段時間,多家媒體報道的“羨煞白領的民工工資清單”讓多少人直呼學歷貶值,如今兩相參照,滋味尤其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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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一方面抱怨“用工難”,另一方面卻想逃避原本應該支付的成本,違反契約,言而無信,由此可見這已經不是道德的問題。任何縱容拖欠薪行為必須得到終究良心需要進行“清欠”。

民工討薪花樣百齣,都因“討薪難”

   某日,某體面人將另一體面人“押送”回酒店,在大堂,拖欠方一揮手,“你在大堂等著啊,我馬上拿錢下來。”然後黃鶴一去不復返,電話不通,房間電話不接,“馬上”變成了曠日持久的“且慢”。世間再高的智商,都奈“老賴”不得,因為你可能有頭有臉,但是別人只有頭,不要臉。

媒體
評論員

    如何約束欠薪者?

    當務之急是要平衡勞資雙方的博弈能力,加大對欠薪者的制約力度。比如,建立系統的信用機制,將惡意欠薪行為納入不良信用記錄,在銀行貸款、從業資質方面加以限制;建立起工資賠償基金,一旦發生欠薪事件,便從基金中墊付賠償。

    民工討薪,要善用手裏的“證據”!

    農民工討薪難問題的存在,與農民工的維權能力不強也有很大的關係。寫一個欠條,或者簽下一份臨時的合同,討薪的時候有最起碼的證據。一旦遇到討薪難,可以帶著欠條到勞動局、法院進行仲裁。

網友

深度看點

為什麼被欠薪的總是民工?

    拖欠工資的大背景是外來務工人員主要是外來民工缺乏“國民待遇”,常常被歧視。為什麼做了這麼大的貢獻,卻連工資都不能及時足額地拿到手?為什麼這些案件多發生在民工身上?難道僅僅因為他們不懂法、沒文化?請那些企業老闆和我們每一個人都捫心自問:有多少人把進廠的民工當作了職工?有多少人把進城的農民當作了市民?為什麼在一些地方沒有暫住證就可能被罰款、被毆打?為什麼在一些地方民工討工資爬吊塔就得被拘留或者罰款?為什麼一些地方的一些行業不得錄用民工?在一些企事業單位的管理者思想深處,存在著農民工不應與城鎮職工享受同等權益和待遇的意識,少數企業主甚至將其當成隨意盤剝的對象。民工被惡意拖欠工資只是民工被歧視的諸多表象中的一個而已。

——樂聲 媒體評論員

社會管理怪圈:大鬧大解決?

    九部委將“限時結案”的對象圈定為“10人以上集體勞動報酬爭議”,我卻認為有待商榷。九部委出臺這一新規的目的,是為了幫助處於弱勢地位的農民工維權,而並非組織一場人越多越熱鬧的“團購”。乍看之下,10人以上的討薪行為社會影響更大,而10人以下的討薪行為則是小問題,可以先放一放。可實際情況並非如此。在眾多農民工討薪案例中,凡涉及人數比較多的,往往能夠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解決的可能性也大一些。而恰恰是那些涉及人數少的,尤其是只涉及一兩個人的討薪案例,則常常被各方忽視。那些個體討薪者,找勞動部門吧難以立案,打官司吧又打不起,叫天天不應,呼地地不靈,無路可走之際,只好選擇讓人瞠目結舌的討薪方式。

——王孝武 媒體評論員

法律問題不該行政解決

    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是勞動力市場上的資方違約行為。農民工的選擇應該是要求資方履行契約,否則訴諸法律,而不應該找政府。在市場經濟體制的交易環境中,農民之所以借助政府解決勞資糾紛,原因不過有二:其一,農民傳統的“清官”思想。在中國傳統的“人治”社會中,“清官”就是法律,就是維護公平的正義之身;其二,政府的強勢。農民工如果找法院,利用法律維權,所經過的環節複雜,耗時漫長,要等很長時間才能拿到工資。相反,如果通過上訪找政府,把事情鬧大,政府出於維穩需要,能利用其行政強制力,把漫長的調查取證壓縮為幾個小時或幾天,很快就有結果。無論農民工寄希望於“清官”,還是借助政府之強勢,折射出的都是市場經濟法治精神的缺失。

——喬瑞慶 媒體評論員

專家解讀

時福茂(律師)

“另類討薪”別越過法律底線

    面對討薪難,近年來有一些農民工採用類似于“行為藝術”的方式維權,通過這樣的形式追求“眼球”效應,希望引起社會關注。對於那些毫無社會資源的農民工而言,擴大影響並且進一步引起上級重視或輿論關注,推動問題的解決,這是一條無奈的捷徑。討薪千萬不能走上極端的道路。如果農民工們發現自己的工資被拖欠了,有很多種途徑去主張自己的權益。首先一點,是去找簽合同的老闆商量,這是最簡單也是最好的辦法;另一種方法是調解,就是找到合適的第三方介入。除了協商和調解以外,還可以通過其他法律程序,比如説通過勞動監察部門、工會、行政部門、勞動部門等。上述辦法如果還不行,就應該先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如果農民工手頭有欠條,或者有些人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也可以走訴訟的途徑。

光明網(媒體)

血淚討薪背後是權利的裸奔

    在號稱“羨煞白領”工資清單裏,農民工收入確實很高,其真實性也得到很多農民工兄弟的認可。高強度勞動匹配高報酬,藍領技工獲得優厚工資,這都符合最基本的供求關係原理,亦展現了中國市場化的現實。但與此相對應,農民工群體普遍處於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和生育保險的真空中,更隨時面臨著得不到報酬的高風險。換句話説,在面臨各種困境時,他們要用私人收入為公共服務墊付,自己購買本應平等供給的公共産品,這些都是這張工資清單裏的隱性成本。高工資與低福利之間的錯位,就是權利落實現狀與社會經濟現實之間的錯位。城市居民的權益大多附著于單位之上。而農民工群體既無土地立足,也無單位保障,在權利和福利上,他們是裸奔的一群。 

秦希燕(律師)

對付“老賴”還要司法給力

    自去年5月1日開始,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將惡意欠薪入刑。此項規定中如“數額較大”“嚴重後果”“經有關部門責令”等説法都語焉不詳,導致惡意欠薪入罪難。 “到底欠薪多少才算大額、才算後果嚴重,在表述上並沒有清楚界定。而且很多時候,當費盡力氣收集了各種證據、準備將惡意欠薪的老闆繩之於法時,在罪名成立的最後關頭,老闆只要將欠薪交清,按照法律則罪名不成立。惡意欠薪現象對社會穩定和公平産生了深遠的影響,必須引起重視。而目前惡意欠薪入刑的規定不清、執法不力已嚴重損害了法律的威懾力,大大浪費了社會的司法資源,應及時修改完善。只有讓法律成為用工者不敢碰、碰不起的 “高壓線”,才能從根本上消除“老賴”們鋌而走險的念頭,才能有效遏制各種惡意拖欠行為的發生。

調查話題:農民工,如何不用再“討薪”? 調查人數: 24536

您認為另類討薪方式有效嗎?

  • 有,能引起社會關注,向欠薪單位施壓
  • 沒有,輿論熱度過後,欠薪依然存在
  • 説不清

民工為何遭遇討薪難?(可多選)

  • 民工屬於城市弱勢群體,容易遭遇惡意欠薪
  • 欠薪單位違法成本低,部分企業欠薪成常態
  • 民工幹得多是建築行業體力活,工資容易被積壓
  • 民工文化程度普遍較低,維權意識和渠道受限
  • 其他

民工討薪如何不再成為歲末焦點?(可多選)

  • 細化惡意欠薪入刑法規,嚴懲相關犯罪
  • 政府職能部門緊盯欠薪現象,及時監督
  • 建立企業信用檔案,提高企業欠薪成本
  • 普及知識、完善機制,為民工提供維權援助
  • 加強網絡與新聞輿論監督
  • 其他

往期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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