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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3日23

國企公益化可否從收入分配入手?


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邵寧10日表示,近幾年來,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國有經濟佈局結構調整的路徑日漸清晰,國有企業在向兩個方向集中,並逐漸形成了兩種類型不同的國有企業,即“具有公益性質的國有企業”和“競爭性領域的國有大企業”。“具有公益性質的國有企業”強調的是其對國計民生的保障作用,在中央企業層面,包括石油、石化、電網、通信服務等領域的企業,在地方包括供水、供氣、污水處理、公共交通、地鐵等方面的企業。[詳細]

加入討論本期話題  如何看待國資委提出的國有企業向公益性和競爭性兩個方向的改革?

  • 曉風殘月:    願望是好的,態度是好的。能實現嗎?聽其言觀其行,拭目以待。
  • 老楊:    好,像電信,電網,石油,石化這些國家獨家經營的産業,要講究公益性,這也體現一個國家的整體實力。
  • 深秋:    這種以民為本的國策要落實在具體問題上,讓老百姓真正體會到以民為本的實惠,不要説一樣做一套,人民在看,也在體會。
  • 阿狗:    國資委的這一表態太好了,堅決支持!就是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實施?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另外,公路是不是也應該屬於這一類?
  • 完美主義 :    其實只要是企業,都要有公益性。公益不是不發展,公益在許多情況下不會妨礙發展。企業應該有使命感,這個使命感不是賺錢和做大,而是社會價值。
  • 樟樹林:    看到這樣將中石油電信等國企把公益性放在首位,心底裏説不出的高興與感激,一定要落到實處,不能打雷不下雨或只放點霧,我們的橄欖形社會建立了,也就是國企變成服務型公益性部門之時。努力吧,我們起步晚,但來得及。
  • 飛天文化:    不可否認想法是好的,也是老百姓願意看到的,雖然有些人聽到這樣的消息會質疑,但這正説明公眾的渴望,希望有力度執行到位,這些跟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關。
  • 瀚宇飛鴻:    早就應該如此,既是國營的、國家的資本及生産工具那就不能只為那麼幾個人及本單位職工創造利益,就應該是讓國人也能受益,當年我們這輩人之前所在的國企所得利潤都要上繳國庫的。
  • 飛流直下三千:    堅決支持。這不是偽命題,方向是正確的。公益的前提是公開,公正,監管法律化。競爭性的國企必須與民企競爭,不能溺愛國企,也不能縱容私企,一切從公平出發,從國家利益出發。
  • 拓荒牛:    真的,我是從來不反對國企的,因為國企在某些時候他還是有相當的作用。畢竟美國,法國、德國同樣有國家控股企業嘛。只是我認為國企的管理人員不能受編行政單位。
  • 山山:    既然是公益性企業應該至少價格與國際持平吧,看看中國國企的獲利情況,希望改革有效實施而不要變為某些企業的免死金牌!另外是不是加上房地産和鐵道?
  • 呂世建:    現在是該讓壟斷企業把利潤讓一部分給生産企業了!比如電網公司就是旱澇保收。即使煤價漲,運費漲,電網公司還是利潤豐厚,而火電企業經營卻舉步維艱,很多火電工人都買斷工齡下崗了。
  • 氣球:    這些行業,如果放開,是要影響國計民生,比如通訊、油價都由國外壟斷,確實需要保護,但是老百姓對不透明、腐敗確實深惡痛絕呀。
  • 黃俊豪:    支持,國企裏的管理者工資太高,就拿我在的中石化來説,市場不是現在的管理者打開的,不是現在的管理者努力得出來的市場,而是國家開拓出來的市場。
  • 嚮往自由:    其實民眾關心的不是你公益不公益,而是公益到底給我們帶來了什麼實惠。還有就是收入差距太大了,憑什麼靠壟斷來讓他們的管理層和員工的的收益遠遠高於其它企業的管理層和員工。
  • 醉眼望月:    國企本來就該是公益的,要是唯利是圖還怎麼叫國企,再説競爭和公益並不衝突,關鍵還是在於那句現在人們已經懶得去説的那句話:反腐倡廉。
  • 源遠流長:    建議國有企業的公益性改革要加上第五條:嚴懲鋪張浪費和貪污犯罪行為,加大對瀆職、浪費、貪污等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力度,使其責任人明白:上述行為是犯罪,必須承擔的後果。
  • 鳳生:    國企的改革,不管是“公益性”還是“競爭型”,其經營者和監管理者都必須是真正的“布爾什維克”,經營和監管必須在陽光下進行,否則“公益性”將變成少數人套取國家財富的渠道,“競爭型”則將變成國有資産流失的渠道。
  • ligangchao:    我認為應該再增加國有銀行業。在形成具有公益性質的國企之前需要解決:1、增強自己的創造力;2、壟斷型國企過渡到公益性國企進一步深化企業運行機制的改革;3、建立公益型國企監督與考核體制。
  • 小小網蟲:    壟斷可以,但是不得讓管理者把國有企業轉變為自家金庫,不得肥私。如何監督他們,我覺得應該把他們賺錢和花錢分開,花錢的部門直接獨立出來,由第三方直接把關。所有預算、花費公開,所有報銷開銷公開、透明,讓他們無法直接指揮如何花錢,接受全社會監督。如果有部分商業機密的,可以移交人大公開。工資福利全部由獨立的外部機構發放。讓國有企業徹底斷掉自己只配利潤的權利,只有這樣才可以長久,杜絕腐敗。
從改革收入分配入手

國企“激勵機制”存在雙重悖論

    高達百萬以上的高管薪酬,在當前的收入水平下,已經讓人無法認同這是一個勞動者的工薪收入,讓人無法想象其作出了多大的貢獻。如果沒有對應的業績,這和巧取豪奪還有多大的區別?這就更有悖于激勵機制的積極意義。 [詳細]

警惕國企內部的集團利益強化

    當下的中國,國有企業在為全民運營資産,提升民眾福利上做得相當不夠。由於當前國有資産監督機制尚不健全,國有企業大量的留存利潤往往導致腐敗、浪費等現象,如私分利潤,建造豪華職工別,購買豪華配車等,大量國有資産成為國企內部小集團的囊中之物。 [詳細]

國企分紅何時能讓公眾真實受益?

    國企上繳紅利不僅是比例超低,而且幾乎全部都是“取之國企,用之國企”;現實的情況是,國企分紅非但未能納入公共財政,反而經常要從公共財政繼續拿錢補貼國企。 本質意義上,國企上繳紅利不能納入公共財政讓國民分享,就根本不是什麼國企分紅,而充其量只是國企內部的資金調節而已。所以,在國企分紅比例仍舊很低的情況下,必須全部納入公共財政預算,用於提供公共産品、滿足公共需要。事實上這樣的做法,早已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國際慣例。[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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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邵寧10日在“2011中國企業領袖年會”發表講話,他指出,包括石油、石化、電網、通信服務等領域的國企在今後要向公益性方面改革,以強調其對國計民生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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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背景

國資委稱公益型國企存誤讀:壟斷與公益不衝突

昨天,國資委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此前被媒體誤讀的“公益型國企”跟國資委提出的“具有公益性質的國有企業”並非同一概念。具有公益性質的國企強調的是其對國計民生的保障作用。而公益型企業的説法會讓人誤解為這類企業只強調公益性,而不顧盈利性和競爭力。[詳細]

兩類企業各有側重 國企改革路線圖日漸清晰

明年所有央企都要發佈社會責任報告

國資委強化預算約束 8條鎖鏈看牢央企預算

前10月國企總營收超30萬億 同比增長23.9%

中石油高管人均薪酬達百萬被指激勵過度

媒體評論

國企公益化改革面臨三重障礙對於眾多上市的國企來説,考慮到公益化後如何兼顧投資者利益,以及保證所在行業公平的競爭環境,要實現這個轉型可能並不容易。

國企公益性的核心在於為民謀利這個概念的提出,絕不意味著重新回歸“大鍋飯”,也不意味著改革的倒退。重提“公益”,理應通過對當前國企種種弊病的反思與改良,使壟斷國企回歸民生責任。

國企“公益化”需要強力監管任何企業都有利潤最大化衝動,國企亦不例外。但這並不是問題的關鍵,關鍵在於,主管部門怎樣看待國企的經營行為。應該説主管部門對國企擁有“絕對控制權”,完全有能力制止他們與民爭利。

公益性國企的盤子並非越大越好在國企未來的改革方案中,保留一部分國企的公益屬性確有必要,但這種公益性不在於企業“發揚風格”主動讓利,而在於承擔那些沒人願意承擔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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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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