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前任廉政專員湯顯明
香港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
央視網(記者劉浩睿 報道)“湯顯明博士盡心竭力為政府和香港市民服務三十九年,成績斐然,尤其在二〇〇七年至二〇一二年擔任廉政專員期間,致力透過執法、防貪和教育,肅貪倡廉,維護本港公平正義安定繁榮,表現卓越,貢獻良多,現獲頒授金紫荊星章。”
2012年6月30日,在香港回歸紀念日的前一天,特區政府照例頒布了一年一度的授勳名單。最後一天履職香港廉政公署廉政專員的湯顯明獲頒金紫荊星章,從此以後,他的名字後面可以榮譽地綴以“GBS”(Gold Bauhinia Star,既“金紫荊星章”)三個字母。
一年尚未過去,如今再看這份授勳詞不免讀出不少諷刺意味。2013年4月起,湯顯明便被曝出歷任廉政專員期間涉嫌公款使用違規,近日,香港廉政公署決定就濫用公帑、公款吃喝超標、向賓客贈送超額禮物等問題對湯顯明展開刑事調查。
按照我們習以為常的標準,湯顯明任內的行為似乎都算不上貪污。
五年來,廉署在賓客往來贈禮上花費近22萬港元,雖然其中有24件禮品花費超過了800元的不需審批額度,但是按照廉署的規定,只要廉政專員批准,贈送超額禮品也是合規行為。
此外,湯在任期間兩次公務宴請,實際花銷超過了廉署規定的人均450港元的標準,為了避免賬面上的超標,這兩筆宴請的賬目都做了會計上的處理,涉及的部分款項從宴請花銷中剝離,以“宣傳費用”等其他賬目記錄。還有兩次宴請大陸官員人均花費超過千元,並且消費了廉署自備的茅臺、XO等名酒。但公款公用,無中飽私囊行為。
然而,香港畢竟不是鮑魚之肆,連湯顯明自己都曾經強調過廉政工作的“零容忍”原則,這樣的廉潔文化下,做賬分單被定義為貪污手法之一。因此,香港公眾、政壇都無法容忍這種來自廉政專員的“監守自盜”,甚至有港人指責大陸的官場文化衝擊了香港自上世紀七十年代起苦苦打下的廉潔基礎。
面對這種“劣幣驅逐良幣”的指責,我們應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然而更進一步地看待此事件,大陸要正視、保護並學習香港這種對於公共財政支出苛刻到極致的嚴謹。
四川蘆山地震後,港府宣佈擬撥款一億港元,捐給四川省政府,用以救災。隨後,香港立法會議員在捐款質詢會上的一番反對捐款的演講,在新浪微博上獲得了過萬轉發。
《南方都市報》4月24日的報道中,列出了反對議員的觀點。他們認為,善款在缺乏妥善監督的情況下,捐款“會淪為部門內地官員貪污和牟利的工具”。而《環球時報》5月4日的報道中,也舉出了工黨議員張超雄的態度:2008年汶川地震後,香港特區政府對四川撥款,之後出現一連串疑似貪污事件,因此他質疑港府是否有機制監管撥款。
在審議中,香港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重申,政府會監管捐款去向。最終在5月3日,香港立法會財委會以37票贊成、23票反對、1票棄權,通過了撥款。
香港議員的反對聲音,以及內地微博網友對於反對捐款聲音的轉發擁躉,都從側面暴露了大陸在公共款項使用的問題上透明度不足。陸港之間的交流,應該取長補短,而大陸在政務公開、財務透明方面,更是應該以廉政工作出色的香港作為準繩。那麼,無論是被調查的前任官員,還是一度遭遇難産的捐款計劃,都是大陸可以學習的寶貴財富。
香港的經濟發展曾經受益於社會的廉潔,這對於處於經濟發展之中、並努力想除盡貪腐毒瘤的大陸官方來説,有著更高的借鑒意義。(記者/劉浩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