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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鍛鍊權利誰來保障(走基層一線調研)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23日 13: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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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的話

  根據第五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結果,教育系統的體育場地佔全國總數的65.6%,學校的體育資源如果能充分利用,善莫大焉。可是,校園場地向社會開放喊了好幾年,如今即使對學生開放也並不容易。記者在調查採訪中發現,之所以形成這樣的局面,有分屬教育和體育兩套系統的不暢,有安全和管理措施的滯後,更潛藏著鮮為人知的利益鏈條。校園場地的使用和管理還存在不足與漏洞,需要探討,更需要監管。

  暑假已近尾聲,在北京市豐台區第七十一中學,竟然看不到一個學生的身影。儘管校園裏足球場、籃球場、跑道等硬體設施一應俱全,但在整個假期,孩子們根本沒有機會在這裡享受運動的快樂。“各中小學放假都不關門,把活動的場地留給學生”,早在六七年前,北京市的教育部門就向社會做出這樣的承諾,但時至今日,把學校的操場“還”給孩子們,仍是一個待解的難題。

  開放難以推行

  在8月8日全民健身日時,北京市體育局公佈了一組數字,目前北京市88所大學體育設施全部對外開放;1502所中小學校(不含中專、職高、技工等學校),具備開放條件的989所中已向社會開放646所,佔具備開放條件中小學校總數的65.3%。

  這是一組應該讓人感到欣慰的數字,不過,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很多具有硬體條件的學校並未以“開放的姿態”迎來健身者,而且即便是本校學生的健身需要,很多學校都難以滿足。

  北京市體育局群眾體育處處長顏納新説:“其實我們更看重的是學校場館向青少年開放,至少對本校學生開放,讓他們在節假日有一個鍛鍊身體的地方。”

  匯文中學的一位老師表示,暑假裏,除了本校體育特長生在校內場館訓練之外,操場、足球場和籃球場一律不對外開放,對本校生也不例外,收費的羽毛球館和游泳館對社會開放。而在《北京市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名錄》上,匯文中學的名字卻赫然在列,其開放時間為寒暑假、雙休日法定假日,開放項目為田徑、足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健身。

  北京第五十七中學的一位老師表示,週末和寒暑假期間學校場地不對學生開放,原因很簡單,放假期間學校沒有老師看管來校運動的學生,如果學生出現安全問題,責任難以界定。這位老師坦言,現在北京市中學校園場地假期對學生開放的不多,大多數學校都只是在上課期間對學生開放。

  顏納新説:“學校的體育設施開放,光靠體育局一家的力量難以推動,離不開教育系統和財政系統的支持,其中,校長的態度和認識至關重要。”

  存在利益鏈條

  其實,除了安全和管理方面的考慮,校園場地開放的背後,還潛藏著鮮為人知的利益鏈條。

  小張是北京市第十八中學的高三畢業生,在他3年的高中生活中,從未有過假期在學校打籃球的愉快回憶。到了寒暑假,手癢難耐的小張只能和同學翻墻進入校園打籃球。小張回憶,平時上課時,每到下午6點,學校就開始“靜校”,學生們必須離開操場,而學校裏的高爾夫練習場卻開始開門迎客。“校園球場是有燈光的,但那是給打高爾夫球的人準備的,我們從來沒有使用過”。

  一個高爾夫練習場就這樣侵佔了學生們的操場,對此,小張表示,校方一直沒給學生們一個明確的説法。

  無獨有偶,8月的一個週末,在朝陽區第十七中學,兩支草根足球隊之間的九人制足球比賽激戰正酣,隊員當中沒有一個是本校的學生。在這裡,記者見到了一位自稱是場地承包人的王先生,這所學校九人制足球場的全部經營權就歸屬於王先生所在的公司。

  據王先生透露,北京有大量的校園場地被第三方拿到了經營權。承包方會將週末和寒暑假的時間分割成段,出租給社會上的足球隊,通常每小時收費300—500元不等,這樣,一個利益鏈條就此形成,而且競爭還頗為激烈。承包方一年交給校方的錢在10萬元以上,但即便如此,承包方仍有利潤空間,只是已經不像前幾年那樣好賺。“第一批做這個的人基本都賺錢了”,王先生説。

  這種情況屬於校方行為,體育部門自然難以管控,但不爭的事實是,學生鍛鍊的權益卻由此而受到了侵佔和損害。

  根據2007年4月發佈的《北京市關於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的指導意見》,只要滿足以下條件,室外體育設施就應該無償對社會開放:擁有200米以上跑道的田徑場;擁有足球場;擁有籃球場或排球場;擁有室外健身器材(含乒乓球臺)。而游泳館、籃球館等室內體育設施由於運行成本高,指導意見規定學校可以適當收費,標準由學校自定,需要“明碼標價”。這種將場地承包給他人的行為,顯然與《指導意見》相違背。

  對於這種現象,一位體育老師也表示了憤慨,學校的體育館對學生開放是無可厚非的,這是孩子們的權利,不應該受到侵佔。

  (人民網-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