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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家寶撰文:6大措施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23日 11: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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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4月1日電 今日出版的《求是》雜誌發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的文章《關於發展社會事業和改善民生的幾個問題》。文章詳細闡述了“提高城鄉居民收入和改革分配製度”這一備受關注的話題,稱要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佔多數的“橄欖型”分配格局。文章同時提出了收入和改革分配製度的六方面主要措施。

  文章強調,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理順收入分配關係,要堅持正確的指導原則:一是堅持和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鼓勵一部分人通過勞動和創造先富起來,切實保護公民合法收入和私人財産。二是堅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儘快扭轉城鄉、地區和不同社會成員之間收入差距擴大趨勢,堅決防止兩極分化。三是兼顧效率與公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與公平的關係,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四是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佔多數的“橄欖型”分配格局。

  文章指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重點採取以下措施:

  第一,加快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主要是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關鍵是提高城鄉居民收入特別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逐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和社會保障標準,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産性收入。建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加強國家對企業工資的調控和指導,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確保工資按時足額發放。特別要抓緊解決農民和農民工兩個群體收入增長較慢的問題。

  第二,加大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要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加強稅源監控和稅收徵管,加大對高收入的調節力度。加強個人收入信息體系和個人信用體系建設,減少稅收流失。研究適時開徵物業稅。鼓勵發展社會慈善事業,對公益事業的捐贈款項實行全額稅前列支或抵扣。

  第三,深化壟斷行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要進一步打破行業壟斷。完善對壟斷行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的雙重調控政策。完善壟斷性企業資本收益的收繳和使用辦法,合理分配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利潤。嚴格規範國有企業、金融機構經營管理人員特別是高層管理人員的收入,建立根據經營管理績效、風險和責任確定薪酬的制度,完善監管辦法,並對職務消費作出嚴格規定。

  第四,進一步規範收入分配秩序。要堅決打擊取締非法收入,規範灰色收入,逐步形成公開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堵住國企改制、土地出讓、礦産開發等領域的漏洞,深入治理商業賄賂。嚴厲打擊走私販私、偷稅漏稅、內幕交易、操縱股市、制假售假、騙貸騙匯等經濟犯罪活動,切斷違法違規收入渠道。加大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治理工作力度,並向社會團體和國有企業延伸。推進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清理和規範工資外的各種津貼補貼、非貨幣性福利等。加強反腐倡廉建設,深化政務公開,嚴禁國家機關和教育、衛生等事業單位以及供水、供氣、供電等企業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漲價,嚴厲查處官商勾結、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的行為。大力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從源頭上消除腐敗行為滋生的土壤。

  第五,保障城鄉低收入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這是政府的一項基本職責。要通過發展生産、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等途徑,讓低收入群體有一個基本的收入,同時解決好教育、醫療、住房、就業等民生問題,保證他們的基本生活和基本權益。要保障困難群眾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有效發揮和調動他們依靠自己力量改善生活的積極性。

  第六,繼續抓好農村扶貧工作。現在有一種觀點認為,農村有了低保制度,就不再需要扶貧了。這種看法顯然是不正確的。低保只能解決溫飽問題,要從根本上提高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實現脫貧致富奔小康,還必須堅持走開髮式扶貧的路子,這一點不能動搖。現有農村貧困人口主要集中在生存環境惡劣、生態脆弱的地區,扶貧難度大,返貧問題嚴重。要把扶貧開發的重點放在貧困程度較深的集中連片貧困地區和特殊類型貧困地區。對一些生態環境脆弱、不適合人類生活居住地區的居民,要逐步遷移到發展條件較好的地區,實行生態移民、異地扶貧。繼續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發展扶持力度。不斷完善勞動力轉移培訓、産業化扶貧等政策。創新工作機制,實現農村低保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的有效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