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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圖片: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經濟學部主任陳佳貴為會議致辭 |
中國網絡電視台北京消息:2011年6月29日,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和貿易經濟研究在北京對外發佈了其歷時兩年調研得出的《中國財政政策報告2011/2012》(下簡稱“報告”),中國網絡電視經濟臺將對本次成果發佈進行全程的網絡直播。期間,中國社科院經濟學部主任陳佳貴指出,個稅立法一般來講是三個基本功能,培養公民的納稅意識,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和調節分配,目前這三種職能都沒有很好地體現,其中,培養公民的納稅意識這一條更是基本失去了建立的意義。
以下為陳佳貴發言文字實錄:
陳佳貴:2011年到2012年度中國財政政策報告是由我們財貿所推出的年度系列報告,他們這個報告的特點就是每一年都選擇一個財政領域的熱點和重點問題,來進行分析研究,提出一個報告。從編寫這個報告以來,在社會上展現了比較好的影響。今年,他們推出的報告,題目是國人所得稅改革,是邁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這麼一個方向,或者説方案,這個是他們推出以來,這是第九本了。這個題目我覺得很有異議,因為個人所得稅是國家稅制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應該在國民收入再分配過程中發揮重要的功能,而且涉及到千家萬戶,甚至我們每一個家庭。據考證,個人所得稅制度最早是由英國在1799年創立的,距今已經有200多年的歷史,但是新中國個人所得稅制度確立的時間還是比較晚,過去因為我們國家是實行的國有制、公有制,所以個人收入是很有限的,所以也不存在,也沒有那個必要來設立個人所得稅這樣一個項目。從1980年,五屆人大三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算起,到現在是31年的歷史了,在這30年當中,個人所得稅從開始實行到現在,為聚財、縮小貧富差距、促進社會公平等方面,應該説都發揮了不少的作用。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一個新的歷史時期,收入分配問題日益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個人所得稅制度的改革,呼聲也隨之高漲。所以它已經成為廣大人民群眾熱議、吸引眼球的焦點問題之一。第三次個人所得稅的修訂稿,前一段在網上公佈以來,引起了社會的廣泛討論,收集了20多萬條意見,也就説明了大家對這個問題的關心。我當了八年的全國人大常委,第十屆、第十一屆,過去三年了,在這八年當中,這是第三次修訂《個人所得稅法》,我那天在發言中也講,我説平均三年不到就修改一次,那就説明什麼問題?説明這個所得稅法不適應這個形勢變化的要求了,我説這樣修正下去也不嚴肅,一個法律兩三年修改一次,實際上每次討論的時候大家都提這個意見,這也説明了所得稅法它存在一些弊病,不適應形勢的要求。
陳佳貴:就這個法本身來講,原來立法,一般來講是三個基本功能,現在都沒有很好地體現。一般來講,説這的所得稅法除了是公民要納稅以外,還要培養公民的納稅意識。這一條怎麼樣呢?在這次調整,就是免徵基數到3000塊之前,我們的納稅面大概是28%,提交給人大審議的材料,財政部、稅務總局提供的材料是28%,就是28%的人納稅。如果再次調整到3000以後是多少?只有12%,在所有納稅對象當中只有12%的人納稅了。就這個12%現在也不滿意,網上83%的人表示反對這3000的起徵點。第二條出來以後,前天全國人大常委又討論了一次,從討論的情況來看,常委們多數,我認為是多數吧,我看了一下簡報,也不滿意,如果説再提高,大家提的方案很多,3500、4000,如果再提高,那就不是12%的問題了,可能10%、5%就有可能了,那這個第一條,培養公民的納稅意識基本上是沒有什麼意義了,是很極少數人納稅,我們在那兒討論,也議論了一下,説哪些人納稅?實際上12%裏面,富裕階層的人,我認為不會到2%,10%是什麼呢?都是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就是這些人,這些人納稅。有的人説,網上徵求那個意見83%,説不能代表大多數人的意見,説好多人沒有參與討論,這個説法是錯誤的,我可以認真負責地講,他不納稅的人肯定不參加討論,參加討論的人肯定是納稅的對象,這83%的人,肯定是納稅對象他才來發表意見,他不是,比如説起徵點不到3000的,他去講這個,他不會講,他上什麼網,跟他沒關係,這是第一個功能,實際上已經喪失了,已經基本上沒有什麼意義了。
陳佳貴:第二個,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這個當然是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個人所得稅增加財政收入。但是現在的個人所得稅在國家稅收入中的比重已經是很小了,沒有多大,只佔5%、6%這麼一個比重了,這次要減,還要減。所以這個也沒起什麼作用,而且有很多常會討論説我們現在是“兩個比重”太低,居民佔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低,勞動者在初次分配中勞動報酬低,而且還在降,個人所得稅搞多高,你這個要搞高了,不是就相反了嗎?這也是一個問題,所以稅收佔的比重就很小。第三個是調節收入分配差距,這個可能還起一點作用,還保留了一點作用,但是也有不同意見,認為即便是高收入,45%那一部分,有的常會討論也有意見,所我們對這部分徵稅也是高了,而且跟世界比起來也高,而且現在有錢的人,好多人都轉移了,都在往外跑了,説你再要徵的話跑得更多了,所以這個東西也是一個問題。總之,我剛才講的這兩個意思,第一個,八年修訂三次,包括我剛才説的三個理由,都説明一個什麼問題?説明原來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已經不適應了,所以正是在這樣一個背景下,大家各個方面,特別是專家學者、政府部門都在積極推動個稅制度的改革,來尋求一個比較好的改革的方案。但是這個改革,我認為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不是那麼容易的,這個因為確實涉及利益,和每一個人的利益,甚至家家戶戶的利益,而且也涉及了很多具體的問題,所以從96年第九個五年計劃開始,就民主提出要建立覆蓋全部個人收入的分配與綜合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的稅制。今年的“十二五”綱要,又進一步明確了,要逐步建立健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完善個人所得稅徵管機制,應該説這個方向是明確了。下一步就是怎麼樣去研究、討論制度詳細的方案,要進行很多的研究。所以個人所得稅法“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改革目標從提出到現在,已經跨越了四個五年計劃,但是因為種種因素的制約,這個改革一直局限在分類稅制的框架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改革還沒有,不是取得實質性進展,我認為這還沒起步呢,還在孕育階段,還在研究階段。
陳佳貴:所以在“十二五”期間,我們怎麼來去研究,提出一些方案,這既是實際部門,比如稅務部門、財政部門,他們的一項重要任務;但是,同時也是我們專家學者,研究機構,包括我們大學老師要來進行理論研究和操作應用研究,怎麼樣來出主意,想辦法,因為我剛才講這個改革也不是那麼容易的,而且它涉及到很多具體問題,並且很多問題並不能夠都完全達成共識,比如個人專項和綜合相結合,這個方向是對了,但是現在很多都講,這次討論也提出了,是按家庭還是按個人呢?香港就是按家庭的。你説2000也好、3000也好,撫養比不一樣,它實際上是不一樣的。一個人如果收入三四千,一個家庭只有一個人工作,收入三四千,他要撫養好幾個人,所以怎麼樣來解決這樣一些問題?還有,像有些國家,好多東西是可以扣除的,很多東西是免稅的。搞綜合的,有的是個人申報的,有的談到個人申報,我們國家這樣一個信用比較差的情況下,到底怎麼來操作?等等,實際上都遇到很多的問題。
陳佳貴:所以就需要我們來進行研究,那麼我們財貿所是一個歷史比較悠久的研究所了,在財政問題、稅收問題上的研究在全國應該説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單位,而且在社會上産生很好的影響,他們應該説有超前意識,組織了力量來進行兩年多的調研,當然這也是在一些政府部門的支持下來進行的。研究了國外的經驗,國外的做法,也結合我們革命的實際和以前實行所得稅,這些年來的經驗教訓,完成了一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這樣一個漸進式的改革方案,這至少它是一個靶子吧,可以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有了這麼一個東西,大家來對它提意見,來進行完善,那肯定比沒有要強得多,而且也不一定局限我們財貿所一個方案,人家也會提出很多很多方案,最後方案也要進行比較。我可以認真地講,我當了八年全國人大常委,兩屆了,有的人吹牛,哪一個方案是我提出來的,哪一個方案是我提出的,這都是亂説,最後一個法律的形成,不知是多少個人,多少個方案,最後形成的結果,不知修改多少次,要修改多少次,是不是?所以我們不怕方案多,不怕不同意見,有的意見經過分析對比,最後在這個基礎上它形成一個條例,最後上升為法律,我想我們總是能夠找到一個比較好的方案來解決我們前進中所出現的問題,我也希望大家解放思想,大膽地來對他們的方案進行評頭論足,不要怕他們提出反對意見,反對意見也是很好的意見,可以啟發去進一步思考,去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