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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成鋼:地方競爭機制無法解決收入分配問題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8日 16: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財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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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用地區競爭的機制解決GDP以外的目標,如收入分配、社會穩定、環境保護等問題。出路是憲政和法治

  對話人 許成鋼

  近幾年來,關於中國經濟的結構性問題的討論越來越熱烈,解決之道雖有大致共識,但具體的方案設計卻不多見,造成這種局面的重要原因是官員和學界對於這一問題的本質和成因缺乏深刻認識。

  許成鋼教授長期關注這一問題。他廣泛閱讀中外文獻,深入思考,對中國經濟成長機制和面臨的結構性問題提出了新穎的闡釋。他認為中國的體制與世界各國均不相同,他獨出機杼地概括為“向地方分權的威權主義體制” ,或簡稱為“分權式威權制”。這一體制既幫助中國實現了30多年的經濟高速增長,也存在很多自身難以逾越的障礙。解決中國經濟的結構性問題只能是體制改革,別無出路。

  ——編者

  中國還差得很遠

  財新《中國改革》:2010年,中國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中國模式論”甚囂塵上。從歷史的、國際比較的角度,如何看待中國的經濟增長?

  許成鋼:近30年中國經歷了非常快的經濟增長,成了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從戰後歷史,甚至最近八九十年看,這個成就都非常了不起。由於中國人口眾多,從對全球中長期經濟增長的貢獻看,中國近30年的經濟增長的影響似乎可與美國19世紀末的狀態相比。但是,我們必須看到,當時的美國,憑藉其體制的優越性,憑藉其第二次産業革命的領導地位,不僅在GDP總值上而且在人均水平上都超過了當時世界首強大英帝國。相比之下,今天中國的人均GDP仍然只相當於美國的十一分之一(按照市場匯率計算),或六分之一(按照購買力計算)。在全世界名列第94位(IMF,2011),還不及泰國。收入水平才剛進入低等中收入國家行列,技術水平還遠遠落後於發達國家。中國能否有持續的長期經濟增長仍然面對巨大的挑戰,前景很不確定。

  很多人把GDP總值超過人口不到中國十分之一的日本,即人均達到日本的十分之一,當成驕傲的資本,是由於中國曾經敗落得太過悲慘。如果把歷史時間拉長一點,根據最近十幾年國際經濟史學界核算的世界各國的歷史數據(例如Maddison,2006)就會清楚地看到,即使只看GDP總值,最近30年中國取得的成就也只是中等水平的歷史地位的恢復,而且只恢復到中國歷史上衰落時期的水平。中國2010年GDP為世界第二,大體上是美國的五分之二。如果我們只看GDP總值的國際歷史排行,中國在2010年實際上只是恢復了她在1913年的國際地位。在1913年,美國的GDP是全世界第一,中國是第二,而且中國的GDP總值大體上也是美國的五分之二。但是,1913年是中國政治經濟加速衰敗的一年,即將出任中華民國內閣總理的宋教仁被刺殺,孫中山發動“二次革命”討袁,軍閥混戰開始。

  隨著中國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國內、國際間有很多預言,説中國很快就要超過美國,成為世界最大經濟體,甚至要成為世界最大的超級大國了,等等。根據其中樂觀的估計,2025年或更早,中國的GDP總值可能會變成世界第一。從歷史的角度看,即使這些樂觀預言得以實現,中國在GDP總值方面也不過大體上恢復到了其1880年時的國際相對水平。而1880年是大清王朝在太平天國內亂後經濟一蹶不振,秩序勉強恢復的年代。

  應該指出,即使只看GDP總值的國際排名,中國在幾十年後也難以恢復其1850年時的國際地位。當時,作為世界最大經濟體,中國的GDP比當時位居世界第二、三、四位的英、德、美三國總和還大,當然,這主要得益於中國龐大的人口數量。

  財新《中國改革》:眾所週知,衡量一國的人民生活水平,人均GDP比GDP總值更科學、更重要,那麼,在人均GDP方面,如何認識中國目前的水平在世界上、在歷史中的地位?

  許成鋼:確實,人均GDP是比GDP總值更能説明經濟發展水平的指標。第一次産業革命以前,全世界都是農業經濟。根據經濟史文獻,此前1000多年裏,世界各國人均GDP既無明顯增長,也無巨大差異。各國GDP總值的差異取決於人口。産業革命在人類歷史上第一次改變了這一狀況。産業革命起源於英美兩國,從18世紀起,人均GDP開始以每年1%-2%的水平長年穩定增長,積累到1850年,已經擴大成三倍。當時,中國人口為美、英、德三國人口總數的五倍,仰仗這一點,中國仍然保持世界最大的經濟體地位,但中國的人均GDP則落到英美等國的三分之一左右,而且在持續下降。在兩次産業革命的推動下,市場經濟的人均GDP持續提高。以美國為例,其人均GDP從1850年的1800美元增長到1950年的9560美元。但是,體制問題和戰亂導致中國的人均GDP在100年裏不僅不增,反而逆世界發展的趨勢而下降,從1850年的600美元降到1950年的439美元,不到美國水平的二十分之一,淪落為世界上最貧窮的國家之一,比印度甚至尼泊爾還貧窮。

  以上從歷史和對比的角度對國際數據的反思,實事求是地認識到中國還差得很遠,既是警鐘,也是好事。這不僅告訴我們,中國還有很遠的路要走;同時也告訴我們,經濟的持續發展依賴體制,依賴技術進步。

  歷史數據的對比表明,把日本的20世紀80年代末以來的問題與今天中國的問題相提並論,純屬無稽之談。當時,日本的名義人均GDP超過了美國,而中國今天的人均GDP還只是美國的十一分之一!日本過去20年的問題是世界上最富有的經濟體面對的問題。中國則是一個窮國起飛不久面對的發展問題。兩國因經濟發展不同階段而面對性質不同的問題。雖然今天的中國比1950年的狀況有了很大改善,但同日本的20世紀80年代末相提並論是無知和誤導。

  能走多遠取決於體制

  財新《中國改革》:中國的經濟結構問題,比如投資、消費、出口不平衡,地區、城鄉發展不平衡,收入差距擴大,“國進民退”等問題依舊突出,甚至還在加劇,這些結構問題産生的原因何在?

  許成鋼:關於中國的經濟結構問題有大量討論,很多結構的問題已經得到認同。但是,對結構問題背後的原因認識還很不夠。我想強調,所有重要的結構問題都産生於同一個體制。如果不解決體制問題,結構問題就解決不了。中國的歷史表明,體制問題是落後的根源,而貧窮落後本身並不能保證持續發展。中國經濟長期發展的持續性取決於中國的體制改革。

  最近有兩位學者的研究很好地從宏觀角度概括了中國的經濟結構問題。據其估算,由於資本和其他資源的錯誤配置,中國的生産率比美國低約50%。就是説,不需要增加投資,只要解決結構性問題,改善資源的配置,中國的經濟就能增長很多。這證明結構問題浪費了中國大量的資源。

  如果經濟結構問題不解決,中國經濟增長很難持續。中國主要結構性問題有哪些呢?第一個結構性問題是以出口推動增長是不可能持續的。中國出口占GDP的比例極高,最近這些年還在劇烈地增長。有人説中國很快就會成為全球第一大經濟體,而世界最大的經濟體靠出口來推動是不可能持續的。基本的道理是,佔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國家不可能主要靠賣給別人東西變富強。第二是內需不足。其首要的原因是國內的消費水平極低,老百姓的消費佔GDP的比例之低在世界上是空前的,而且在過去幾年裏持續下降,這一點與美國的發展趨勢正相反。造成低消費的一個主要原因是勞動收入非常低,而且其佔GDP的比例在最近幾年裏還在持續下降,這在世界主要國家的發展史裏也是空前的。其次的原因是中國總的儲蓄率在世界上是最高的,而且還在持續上升。其中,政府的儲蓄、企業的儲蓄在快速增長,而住戶的儲蓄佔全國總儲蓄的比例在近幾年裏穩定下降。這當然也進一步導致內需不足。

  第三個巨大的結構問題是中國經濟的不平等,社會經濟的不正義,如土地問題。中國經濟的不平等在最近20年,尤其是近十年裏迅速惡化,其程度已達世界之最,早就超過了印度。不平等嚴重威脅了社會穩定,從而威脅經濟增長的可持續性。不平等本身也是導致內需不足的一個基本原因。第四個重大的、一直被人們熱烈討論的問題是中國的製造業,即中國製造業升級換代和中小企業發展不夠等問題。最後一個重大問題是環境問題。

  幾乎所有這些結構性問題都已經寫在了“十二五”規劃裏。但是,這些問題統統都是由同一個體制問題産生出來的。關於這一點,“十二五”規劃並不清楚,它似乎把許多問題歸結為增長速度,或單純追求增長速度,似乎降低經濟增長速度是解決問題的中心環節。這是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單靠降低增長速度不僅解決不了絕大多數的結構性問題,而且,如果不改革體制,在增速下降時許多結構性問題反而會更加惡化。值得指出的是,大部分“十二五”規劃中包含的結構性問題在“十一五”規劃中就已經討論,並且已經做過相當多的許願。但是,五年過後,多數問題不但沒有改進,反而變得更嚴重。因此,是否寫入規劃與這些問題的解決沒有一定的關係。如果不改革産生這些問題的基本體制,寫在規劃裏也不可能被糾正。中國的經濟發展能不能走遠,能走多遠,取決於體制改革。

  地方競爭流弊盡顯

  財新《中國改革》:在你眼裏,當今中國是一種什麼樣的體制,存在什麼問題?

  許成鋼:中國的體制與世界所有國家都非常不同。我把中國的體制總結為“向地方分權的威權主義體制”(Regionally Decentralized Authoritarianism,RDA),或簡稱為“分權式威權制”,其主要特點是中央對政治、人事權的高度集權與在行政、經濟控制權方面向地方高度放權相結合。這二者的緊密結合使得中國的體制在世界上獨一無二,超出政治學和政治經濟學已有的理論範疇。這一體制決定了中國改革與發展的軌跡,也同時製造了我們面臨的嚴重結構性問題。

  分權式威權制是創造中國地區間競爭的基本的體制結構,是地區競爭和地區實驗的制度基礎。這個機制解決了地方政府的激勵機制問題、信息問題。依賴解決這些核心的激勵機制問題,地區競爭和地區實驗使得中國的經濟在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中,在市場經濟還沒有很好發展的階段,就能産生強勁的驅動力,造就30年的快速增長。分權式威權制是對中國體制的抽象概括描述,有意忽略了相對次要的因素。例如,中國至今仍然存在像鐵道部這樣統治全國一個行業的區別於分權式威權制的機制。這不僅是特例,而且不是解釋中國高速發展特點的基本因素。假如中國的體制是像以鐵道部這樣的幾十個中央專業部門為主的機制,中國的改革不會走上今天的道路,也不會有持續30年的高速增長。鐵道部對全國鐵路的高度壟斷,是逆改革的大方向而行。由此産生的問題經常要比分權式威權制産生的問題更糟糕。

  可以説,當今所有最重大的經濟結構問題和社會問題都是從分權式威權制中産生的。分權式威權制是創造地方競爭的基本的體制,地方競爭是驅動30年改革和快速增長的基本機制。重要的是,地方競爭是一個極其有力的工具,卻也可以成為一個威力巨大的摧毀工具。在分權式威權制下,地方競爭做什麼,取決於中央或上級規定的競爭的目標是什麼。

  財新《中國改革》:地方競爭有效促進了經濟增長,那麼,它能不能同時達到中央或上級確定的其他社會目標?

  許成鋼:在中國很窮的時候,所有人都認為經濟增長最重要,所以, GDP增長速度自然成為過去30年各地的競爭目標。當中國的經濟已經脫離貧困,進入低中等收入水平後,大量超出GDP範圍的社會經濟問題變得越來越重要。“十一五”和“十二五”規劃都把大量GDP以外的問題列為目標。

  能不能用地區競爭的機制同時解決GDP以外的目標,包括收入分配、社會穩定、環境保護等問題?答案是不能。經濟學理論可以嚴格證明,不存在一種能同時有效解決多個目標的激勵機制問題的體制。如果一定要求地方政府同時在許多方面展開競爭,其結果會適得其反,即地方政府會把這些競爭變成逐底競爭(race to the bottom)。如果收入分配公平與獲取財政收入有矛盾,他們會競相尋找增大財政收入而犧牲收入分配公平的新方法。

  那麼,是否能用科學的方法設計一個綜合指標來包含所有重要目標,例如綠色GDP,作為地方競爭的指標?答案是不可能,其科學道理如下:第一,許多指標相互之間存在深刻的內在矛盾;第二,諸多指標裏,有的是界定明晰從而容易度量的,如GDP,有的是界定模糊難以定量的,如社會穩定;第三,這些指標裏面,不僅執行有易有難,而且以不同方式、不同程度涉及地方官員的自身利益,這三重因素使得地方政府有動力、有能力極其容易地選擇符合自身利益的目標;第四,中國不存在真正獨立於地方政府的、有權力全面收集和審計地方政府各方面工作數據的機構,絕大部分信息收集要依賴地方政府,因此,他們可以輕易做手腳。

  如果退一步,是否可以放棄GDP,用地區競爭來解決某些單項社會經濟問題?答案仍然是否。否則,30年前中國就不需要推動經濟體制改革。分權式威權制並不是新體制,地方競爭也並不是改革才有的新機制。市場才是中國體制裏新事物,GDP才是新事物,而且是一個特別好的東西,它是市場活動的總體指標。地方政府競爭GDP增速是決定中國經濟改革不同於計劃經濟的關鍵點,也是決定中國經濟改革不同於蘇聯、東歐改革的一個關鍵點。地方政府競爭GDP增速的時候,競爭的既不是計劃體制下的單項定量指標,也不是千百萬定量指標,而是市場的整體活動。當行政與市場有矛盾時,這一競爭可以大大削弱改革的阻力。而且,由於GDP是市場活動的總體指標,無需授權,任何獨立的機構都可以從任何地區的市場收集信息,從而驗證各地的GDP統計數字。這使得GDP數據比較難以造假。這本身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考核地方政府的信息問題。

  試圖讓地方轉而競爭(或單項考核地方政府)市場以外的其他定量指標,實際是背離30年的市場改革,退回到漏洞百齣的計劃體制。當地方競爭GDP之外的東西時,信息和激勵機制方面的基本問題無法解決。地方政府會不惜造假,不惜犧牲其他,由此會惡化一系列相關問題,導致災難性後果。最壞的、最極端的例子就是“大躍進”。它就是地區競爭出來的,是當時中央鼓動,地方實驗、地方競爭産生出來的。

  1958年,河南嵖岈山衛星人民公社放了全國第一顆“豐收衛星”。三個月後,毛澤東視察其附近的七里營人民公社,肯定創建人民公社的地方實驗。從此發動了全國的競爭。所有地方都和它比,你後院砍樹伐木煉鐵,我就砸鍋煉鋼。你辦食堂,我也辦。你的食堂便宜,我的食堂不要錢。你聲稱畝産要達萬斤,我吹牛畝産可超10萬斤。最後許多公社、許多縣為了證明生産了足夠多糧食,把農民的口糧種子都上交。這場地方競爭導致數千萬人餓死,釀成古今中外空前的大災難。

  相比之下,地方競爭GDP增速則性質不同。這是因為GDP是市場活動的總結。雖然地方競爭GDP仍會産生許多問題,但不至於出現地方競爭市場之外的單項定量指標時的災難,尤其是“大躍進”式的災難。不過,分權式威權制沒有辦法解決GDP增長之外的問題。只要面對的問題和GDP增長不直接或間接相關,這個體制就沒有辦法解決。大量的社會問題,包括不平等、不正義、污染環境等等,和GDP增長有矛盾或不直接相關,甚至還觸動很多既得利益,都不能以此解決。

  憲政與法治才是根本出路

  財新《中國改革》:在分權式威權制下,中央與地方之間複雜的博弈關係對中國經濟産生了哪些現實問題?

  許成鋼:分權式威權制的核心特點是以一種特殊結構的政府機制,在宏觀和微觀層面全面干預經濟。中央政府一方面主要依賴人事權控制地方政府,保證地方政府能執行中央政府的宏觀政策,包括財政政策;另一方面給地方政府自主權處理地方事務以提供激勵機制,並保證地方事務能在極不相同的條件下得到適當處理。中央的宏觀政策中帶有很強的自身利益,每個中央部門都有其自身利益。但無論中央意圖為何,地方政府如何行事總是受自身深層利益驅動。20世紀80年代以來發展起來的市場經濟並沒有從根本上改變這一特點。在市場經濟迅速擴張的同時,各級政府的作用也在迅速擴張。

  財政和土地問題可以説明這一體制的運作和問題的産生。土地問題是深刻影響中國城市化進程,影響內需,決定中國長期經濟發展可持續性的重大結構性問題的根源,又是集中産生尖銳社會矛盾和重大社會問題的根源。

  十年來,全國絕大部分基礎建設是地方政府投資、負責的,而且份額一直在增加。至2009年,全國90%以上的基礎建設投資是地方政府投入的,中央政府只佔微小部分。從最簡單的激勵機制的角度分析,一個有效的體制應該是誰投入、誰負責、誰受益。但是,絕大多數地方政府是赤字運行,全國過半數稅收收入都進入中央政府腰包,而全國絕大多數的公共服務、基礎建設、行政工作都依賴地方政府負責。這與中央政府掌握巨大財政盈餘和巨大外匯儲備,同時只負責很小比例的公共服務形成鮮明對照。對這一扭曲的政策的一種解釋是,中央把多數的財政收入以轉移支付方式返回地方政府。因此,不但不影響地方財政,還縮小了地區差距。此説法的良苦用心可以理解,但這種做法的效果值得商榷。如此大規模使用財政轉移支付機制,在各級地方政府中製造了嚴重的激勵機制和信息問題。第一,這把地方政府努力推動經濟以增加稅收的動機,扭曲為到中央遊説獲得中央返稅的動機(即所謂“跑部錢進”問題),並造成巨量的無謂損失(deadweight loss)。更不用説由此造成了無數尋租腐敗的機會,成為破壞法制和秩序的根源。第二,中央返稅主要返到省級,給了省級政府更大財政資源,但是,全國大多數公共服務是市縣級政府提供的。基層地方政府財政問題日趨嚴重是不爭的事實,這一做法嚴重扭曲省、市、縣政府之間的激勵機制。第三個扭曲激勵機制的方面是,中央拿走全國稅收主體,刺激,甚至迫使地方政府依賴土地解決地方財政。近十年來,土地財政收入已經成為絕大多數相對發達的地方政府的主要財政收入來源。

  在中央收走全國稅收大部分的同時,作為對地方政府損失稅收收入的補償,從20世紀90年代後期起,地方政府不僅得到授權,更被鼓勵以土地收入解決其財政問題。地方政府以地區實驗的方式尋找新方式徵地、賣地;以地區競爭的方式獲得更多的土地收入。最近十年裏,大多數相對發達地區的GDP增速與當地政府土地財政密切相關。地方政府以低補償價徵收土地,以高價市場出租、出賣或拍賣,獲得鉅額收入。失地民眾(包括農民、市民和小企業主)則怨聲載道,民怨沸騰,造成尖銳社會矛盾。自從2002年以來,由此引發的社會衝突愈演愈烈,全國多數的惡性群體事件由徵地引發,且數量不斷上升,性質越發趨於惡性。經濟增長可以使社會更和諧,也可以造成更多社會矛盾,這取決於增長方式。土地財政帶有明顯的掠奪性,使得由此推動的GDP的增長伴隨著日益尖銳的社會矛盾。相比之下,土地承包制和發展鄉鎮企業是靠給與民眾財産、資源和機會發展經濟。在20世紀80年代地方政府推動土地承包制改革時代和20世紀90年代地方政府推動鄉鎮企業時代,地方GDP的增長伴隨著多數人的共同富裕,甚至許多地方變得比改革前更平等(Ravallion和陳,2007)。

  財新《中國改革》:看來,土地財政和徵地引發的社會問題現象産生於分權式威權制,那麼分權式威權制自身能否解決這個問題?如果不能,出路何在?

  許成鋼:對這一問題,很多人都提出過建議。第一種建議是改變考核地方政府GDP指標,原因是包括土地問題等結構性問題都源於粗放式增長模式。但是,如上所述,在分權式威權制下,沒有比地方競爭GDP增速更有效的解決激勵機制問題的方法了。加上GDP增長自身的重要性,因此靠放棄地方競爭GDP增速來對付結構性問題是“病急亂投醫”,不僅不能解決結構性問題,反而會破壞各級地方政府的激勵機制,製造出更多問題。第二種建議是中央除了考核GDP以外,還同時考核甚至直接監督地方土地財政和社會穩定方面的指標。如前所述,經濟學理論關於此類面對多重目標時,甚至相互矛盾的目標時,對政府的激勵機制問題有清楚的否定結論。因此除非改變體制,否則就沒有解決辦法。具體地説,由於面對多重目標時無法解決信息問題(地方政府可以輕易地偽造數據欺騙考核),最好的機制是削弱對其中任何指標的考核。例如,考核內容不與獎懲挂鉤或甚至不考核。這一理論結論也許抽象地看上去不容易理解,但是,想一想“大躍進”中央號召地方政府“以糧為綱,以鋼為綱”無情競賽的血的教訓,也許有助於看清這一結論的精髓。第三種建議是,中央將全國土地收入全部收回並直接決定全國土地使用。近年來,在許多難以解決的社會經濟問題上都能聽到這種聲音。中央一些部委也有沿著這個方向的説法或動作。提出這類建議的人可能是出於糾正問題的好心,但這是個退步的建議。從實質上看,這類建議相當於不經意地要把中國的體制或至少一部分,改回到蘇聯式的中央計劃經濟。在古今中外的任何官僚體制裏,下級永遠知道的比上級多,總是下級決定上級知道什麼,不知道什麼。由中央全盤計劃管理的體制永遠無法解決最基本的信息與激勵機制問題。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是對這個經濟學普適原理的既通俗又精闢的概要。此外,任何進一步向中央集權的轉變都會給市場改革造成更多難以逾越的體制障礙。

  哈耶克曾指出,“我所關注的知識,是一種就其本質而言不可能體現在統計數據中的知識,因而它也不可能以統計數據的形式傳遞給中央當局。”這段話從根本上解釋了中央集權式的改革嘗試何以必然失敗。

  除了以上所述財政體制問題之外,從更基本的體制結構看,許多政府機構(從中央到各級地方)之所以可以理直氣壯、不受約束地以侵犯民眾基本權益、動搖社會穩定為代價徵地斂財,是因為分權式威權制裏的約束是從上到下,官員不對民眾負責,還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04)規定,“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第十條)。這就為政府的土地財政奠定了法律基礎。因此,土地問題源於分權式威權制,源於憲法不保護民眾的土地所有權。土地問題是決定內需、收入分配、社會穩定等經濟結構問題的最大因素。

  綜上所述,經濟結構問題的解決必須超越現有體制。在市場經濟已經佔國民經濟主體的情況下,以法治為方向的體制改革才是保持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惟一齣路。以土地問題為例,其解決的途徑只能是法治。以憲法和法律保護私有産權是保護市場經濟,保證市場經濟發展的必要條件。世界上所有發達的或穩定的市場經濟無一不滿足這一基本條件,中國也不能例外。中國2004年修訂的憲法在此方向有了重大進步,增加了重要的新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産不受侵犯”(第十三條)。這是中國30餘年改革中最重要的里程碑性質的基本法改革。但是,2004年憲法仍然不承認土地的私有産權,留下巨大缺陷。需要指出,從憲法上取消土地私有制是“文化大革命”的惡果。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即1954年憲法,是承認土地私有制的(見第八條),1975年的“文革”憲法把此條文搞掉了。“文革”之後,“文革”憲法的許多壞東西都逐漸得到了糾正,但是這部分至今未改,成為産生現在社會基本疾病的根源之一。

  財新《中國改革》:看來,在中國改革進程中,“分權式威權制”可謂一柄雙刃劍。你能否展望一下它的前景?

  許成鋼:分權式威權制的精髓是從中國古老的、世界上獨一無二的、歷時2000年的皇權帝制傳承而來。當中國極端貧窮落後時,當“文革”的惡果促醒了絕大多數人民推進市場改革的決心時,這個體制曾有效地調動了各級政府的積極性推動市場改革,催生了迅猛的GDP增長。但是,儘管其自身也朝著適應市場化方向有一些進步,其基本特點卻從未有過變化。當中國進入低等的中收入狀態,大量的社會經濟問題超出了GDP範圍的時候,這個體制不可避免地成了社會穩定和持續發展的主要障礙。改革分權式威權制的一個必要條件是向法治轉化。這要求以法律為基礎的治理機制逐漸代替大量的行政機制,要求憲法保護民眾的私有財産,包括土地私有權,要求各級司法獨立於各級地方政府,要求各級政府必須服從憲法。

  許成鋼為本刊首席經濟學家、香港大學經濟金融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