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尊敬315的各位領導:
你們好!
2013年10月23日在廣州市西特威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買了一套電子設備,當時在該公司我一再要求看産品樣板,但是該公司工作人員拒絕給我看樣品,要求先付款,再發貨給我,我才能開箱驗貨,當晚我通過銀聯轉賬的方式付款,該公司次日發貨,我第3日收到商品並開箱驗貨(沒有發票),咪寶的麥和雅馬哈的調音臺我極不滿意,發現實物和想象中的差很遠,並電話和該公司工作人員聯絡,表示雅馬哈的調音要退貨。
第2天(10月26日)該公司的處理意見是“商品沒有質量問題不給退貨”,並表示該公司只是收款、發貨,後續問題都得我和雅馬哈廠家去溝通。
難道消費者不應該擁有這些權力嗎?1>看樣板的權力?2>付款後驗貨的權力。3>一張正規的發票。3>開箱驗貨後不滿意退貨。
希望315消費者協會能幫我將這些完全沒有售後保障、連驗貨權力都沒有的商品協調退貨,並對這種售後完全推卸責任的公司提出嚴厲的批評。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