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發的快遞,9月16號發貨貨物一直沒到。上網查詢了一下。一下自己就蒙了。什麼情況。收貨人竟然已經簽收。這事我自己怎麼不知道。後來經過漫長的查詢。韻達快遞給的答案是。沒人接電話所以把快遞件放在XXXX地讓。您自己方便過去取一下。因我電話是公司業務電話。所以必須保證23小時開機。所以不接電話的可能幾乎為0.我就想知道。作為一個快遞公司。怎麼可以這樣不負責任。把貨物交給一個陌生人去保管。而且公司派送員竟然可以帶收貨人簽字。且能通過公司系統現在收貨人已簽收。我想問問這種做法往小方面説是工作失誤。往大方面説是不是屬於派送員詐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