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老公在2013年9月12日京東商城購物網站,中午12點以秒殺價格,9.9元/件 下單付款成功,快遞費8元,共27.8元購買 俞兆林 煥彩保暖內衣套裝女款黑色一件和男款紫色各一套。 同天(12號)晚間又以正常價格19.9/條 購買俞兆林打底褲 14色可選 共五條實付79.5元。
9月14號收到俞兆林公司短信通知,説我老公秒殺的那個訂單超出秒殺訂單數,送200京東積分。之後,電聯京東主管和在線客服,隨後,勸説我們主動撤單。我發在騰訊微博發出和京東客服的錄音被屏蔽。
9月17號,收到京東俞兆林旗艦店的短信,説出三個選項,一,送200積分,二,重新選擇商品,三,等待下次有貨再秒殺參加。隨後我老公電聯俞兆林官方旗艦店,開始對方説無貨,並且説正常價格下單成功的5條打低褲因庫房忘了,所以未發貨。當我提出向消協部門投訴後,對方説查看資料,説京東系統有問題,才發貨。
在言論自由的我國,消費者説句實話也會被商家記仇?我們有完整的錄音和圖片做為證據。京東俞兆林給我們帶來生活精神上的侵權,不是一句“非常報歉”消費者就能接受的。我們要求京東俞兆林公開向我們道歉!請核實我的描述問題,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