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女兒于2013年8月17日在東方航空公司官網(https://passport.ceair.com)註冊購買了一張2013年9月24日由天津經上海到巴黎的聯程機票。由於簽證延誤,預計將不能于9月24日準時乘機。於是在9月17日給東方航空公司客服打電話(95530),提出更改乘機時間到10月16日左右,並願意承擔該票的手續費和補差價損失。但被告知:此機票不能更改,只能作廢,1年之內可退稅款。後又經多次與東航客服以及其在天津的辦事處交涉均未果。
我的機票:2013年9月24日乘機。航班號:MU2084/Y 和 MU553/Z。票價5200元,稅款1285+140元。
當時查看東航官網,9月24日同號航班票經濟艙2萬多元,10月16日同號航班票經濟艙3千元左右。
我們提出只更改同號航班的日期,並按該公司規定補交各項費用。這樣根本就沒有損失東方航空公司的任何利益。但卻遭到拒絕,要我們廢掉機票,我們不能接受。
無奈之下我們向貴處求助,希望能協調東方航空公司,給我們的機票更改到10月16日或17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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