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在2013年07月18日購買了手機,那時候售後人員在其他地方,拿了一部手機給我,事後才知道那手機是,在櫃臺擺放半年的拿我《因為買手機的時候沒注意,所以用了幾天,才發現相片資料日期是2月幾號》,我在08月13日手機突然壞了,不知道是不是中毒了,手機不能顯示內存,然後拿去修,那個買手機的服務特別差,態度惡劣特別差,因為我手機比較急哦,叫他們快點修,他們竟然慢慢修,修了11天,叫我拿,當時我注意了下,手機內存的確沒事,但是插上外置內存卡,開機,手機顯示外置內存卡閃了,就顯示不了外置內存卡,也用不了,
最後手機沒拿到,手機又要繼續放在那裏修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