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運貨至內蒙,咸寧匯寧物流協商好後,備註裏是“等通知放貨”即貨到目的地後等我的通知才能把貨物交給人家。
結果直接交至收貨人手裏。收貨人看有便宜可佔,立即將手機等各種聯絡方式拉黑。導致賣家無法聯絡,導致買家起壞心貪便宜。
最後到各種藉口不可收拾的局面(貨物有問題、已經給賣家打過錢、等各種藉口告訴物流方面)
經諮詢相關法務人員 12315才能解決。原因為物流一手造成,沒有工作上的失誤 買家也不會起壞心,這將會是一筆正常的交易。
至今發貨到現在已經過去17天。造成的經濟上的損失和精神上的損失。多次給時間物流公司進展緩慢,解決問題不積極。無任何進展。
作為物流公司的客戶、消費者。我需要賠償及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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