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本人于2013年5月22日在福建福清聯通店購買了一台HTCone白顏色的手機,當時購買價格是5388元,由於今年6月2日屏摔壞了,便立刻寄到了中心HTC客服。他們要我交1360元,我當天就匯款了。
今年八月二日上午給HTC客服打了電話,於是當天下午兩點多,我到福清聯通店去取手機,拿到手機後發現手機屏開機後顏色不對,觸屏無法使用,屏幕顯示有色差,打電話試了一下發現聲音特別小,根本聽不清。而且打了一個電話,電池電量就顯示不足,我就拿給聯通工作人員看,詢問怎麼回事,聯通工作人説我只能放在那裏繼續維修。我因為上一次維修已經一個月了,手機修成這個樣子然後還我還是繼續維修,到現在我的機子還沒拿回來。這意思就是我手機得了絕症。那我覺得HTC質量差到客服都修不好了,那我要通過法律的手段要求HTC退款並且賠償我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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