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在義烏稠州中路238號蘋果體驗店購買了1台ipad3,用了10個月左右,機子不鏈結充電器就開不了機,拿去門店找他們維修,但是過幾天后打電話來説ipad3,角上有劃痕,不保修要想更換新機加2800元,我修機子和那個劃痕有關係嗎,一直不明白,打電話問蘋果中國總公司,也沒有得到明確的回復,我購買的産品在保修期限內,同時具備發票和三包憑證,為什麼不給予保修,我們購買的你産品,出了問題就不管了,這個是什麼霸王條款,我要投訴蘋果公司,同時也要投訴義烏稠州中路238號蘋果體驗店,在購買前應當告知消費者保修規定,要消費者買得明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