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在衛生部13日舉行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衛生部食品安全與衛生監督局局長蘇志介紹,《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將於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規定,預包裝食品應當在標簽上強制標示四種營養成分和能量(“4+1”)含量值及其佔營養素參考值百分比,“4”是指核心營養素,即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1”是指能量。標準還對其他營養成分標示、營養聲稱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據了解,食品營養標簽國際普遍採用,是向消費者提供規範的食品營養信息的有效途徑,也是消費者直觀了解食品營養組分、特徵的有效方式。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和多數國家都制定了食品營養標簽標準或法規。世界衛生組織調查顯示,74.3%的國家有食品營養標簽管理法規。(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