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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險行業協會10日公佈的數據顯示,2011年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經營虧損達92億元,其中承保虧損112億元、投資收益20億元。以已賺保費為基數,2011年經營虧損率達10.1%。自交強險經營以來,已連續虧損5年半。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交強險工作組專家陳東輝介紹,由於保險業規模不斷增大、綜合承保率上升等因素影響,虧損額持續大幅上升。
據悉,2011年造成交強險鉅額虧損的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由於東部地區對造成人員傷害的案件賠付標準較高,而全國的交強險費率是一樣的;二是營業客車、營業貨車、拖挂車和拖拉機保費較低,但事故率居高不下。
數據顯示,2011年營業客車、營業貨車、拖拉機等車種嚴重虧損,虧損合計73億元。綜合成本最高的是浙江,達到143%;上海、安徽等地則徘徊在138%左右,而綜合成本率高於100%即意味著承保虧損。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教授認為,從深層次看,交強險經營中存在的諸多問題,與經營模式不明確有關,緩解交強險虧損,最根本的是要保險企業正確認識自身作為市場經營者的主體地位,通過降低經營成本、增強自身盈利能力來實現,政府監管部門也應進一步明確保險企業在交強險經營過程中的責任。
針對一些保險公司希望通過調整交強險保費來緩解交強險經營壓力的要求,陳東輝表示,對於交強險並不應該簡單要求“漲價”,而是應細化完善費率調整機制,明確調整費率流程。對於達到什麼條件觸發調整機制,虧損到多少可將賠付提高多少等,都需要有合理機制進行規定。
劉俊海則認為,應該加強對交強險經營業務情況的審計監管,杜絕保險公司將不必要的成本計入交強險經營成本的可能,必要時要通過聽證會等形式讓社會公眾參與監管交強險的運營情況。
保監會表示,下一步將積極採取措施進一步改善交強險及配套商業車險的理賠服務,確保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獲得更加及時、有效的救治。同時,針對當前交強險運行中出現的問題,會同相關部門深入研究交強險的經營模式,提出完善交強險經營模式和建立科學費率調整機制的具體方案,促進交強險制度健康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