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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星化學遭銀行追債1.5億 主營業務已經連虧三年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9日 07: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證券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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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分析師認為,公司上半年預虧近億元,全年扭虧希望不大

  亞星化學(600319)今日發佈公告稱,收到兩則借款糾紛訴訟,金額高達1.5億元,這對於本就陷入虧損的亞星化學來説,可謂是雪上加霜。

  主營業務不佳,又陷入多起借款糾紛,亞星化學未來的路恐不好走。

  公告稱,亞星化學于2012年8月7日收到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公司下達的《民事訴狀》、《民事裁定書》、《傳票》。

  訴訟請求為,判令亞星化學償還借款合同約定借款本金1億元的相應欠息、罰息直至判決生效之日止。判令亞星集團按《最高額保證合同》的約定對本案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判令本案的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等相關費用由被告承擔。

  公告還表示,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亞星化學、亞星集團與華夏銀行(600015)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行(以下簡稱“華夏銀行”)1億元借款合同糾紛給予裁定,凍結公司、亞星集團的銀行存款1億元或查封其同等價值的財産。

  要求亞星化學于2012年9月12日上午10時40分,到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十五審判庭(0317室),就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進行應訴。

  此案源於2009年8月3日,華夏銀行與亞星化學簽訂《借款合同》,約定華夏銀行為公司貸款1億元,貸款期限為3年,自2009年8月3日至2012年8月3日,亞星集團為上述貸款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收到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訴狀》、《民事裁定書》和《傳票》,是因為公司因上述貸款産生的借款合同糾紛。

  同時,公司于同日接到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對公司下達的《民事裁定書》。

  《民事裁定書》稱,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對亞星化學、亞星集團與平安銀行(000001)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人民幣5千萬元借款合同糾紛給予裁定,凍結公司、亞星集團的銀行存款人民幣5千萬元或查封其相應價值的財産。

  實際上,自2010年以來,亞星化學多次遭到監管機構處罰,處罰的原因多是因為與第一大股東亞星集團之間關聯佔款。

  公開資料顯示,2009年1月至2010年11月,亞星化學直接向亞星集團劃轉資金累計13億余元,亞星集團也直接向亞星化學劃轉資金累計13億余元。對於上述資金往來事項,亞星化學未進行賬務處理,未按規定履行臨時信披義務,也未在相應定期報告中披露。

  此外,今年以來,亞星化學陷入多起借款糾紛。

  亞星化學稱,今年6月5日,亞星化學還曾披露,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控股股東亞星集團下達了民事裁定書,對亞星集團與深圳市百麗投資有限公司1億元借款合同糾紛給予裁定;在裁定書中,百麗投資申請財産保全,亞星集團的四處土地使用權和一處房産以及亞星置業100%股權被凍結;亞星集團和亞星化學的相當於借款額度的銀行存款也被凍結。

  除了多起借款糾紛,讓亞星化學頭疼不已的還有不斷下滑的業績。

  亞星化學的主營業務氯化聚乙烯,最近三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之後凈利潤分別為-1.44億元,-8534.58萬元和-6633.66萬元;而2012年的半年報業績預告顯示,期內公司凈利潤虧損8772.71萬元。

  有分析師認為,亞星化學今年扭虧為盈的希望不大,主營業務或連續四年虧損。

  面對多起債務和不斷虧損的業績,亞星化學該如何走出困境?《證券日報》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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