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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日持久的“王老吉”商標爭奪戰又生波瀾。昨日,廣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廣藥集團已收到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日期為2012年7月31日的商標許可協議爭議案仲裁通知,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已就其與廣藥集團于2003年簽訂的《商標授權協議》所引起的爭議提出仲裁申請。
據介紹,此次仲裁圍繞的爭議是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與廣藥集團于2003年5月2日簽訂的《商標許可協議》,該協議約定鴻道集團獲獨家許可使用“王老吉”商標,有效期至2013年1月19日。
對於這份協議的法律效力,廣藥集團和加多寶集團各執一詞。廣藥集團稱,這份協議是《“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議》和《關於“王老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補充協議》的附屬合同,由於以上兩份合同均被判無效,也意味著這份協議失去了法律效力。而加多寶方面則表示,這是第三份獨立的《商標許可協議》,並經國家商標局備案,與此前裁定的兩份無效協議沒有任何關係,並且在之前的仲裁程序中,從申請、庭審、裁決都從未涉及。
今年5月,中國國際經貿仲裁委員會裁決,廣藥集團與鴻道(集團)簽訂的《“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議》無效,鴻道(集團)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7月中旬,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駁回鴻道集團提出的撤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的申請。(孫昌鑾)
(來源: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