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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藥業(600332)今日公告稱,控股股東廣州醫藥集團已收到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日期為7月31日的商標許可協議爭議案仲裁通知。根據該通知,鴻道(集團)有限公司已就其與廣藥集團于2003年5月2日簽訂的《商標許可協議》所引起的爭議向中國經貿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今年7月13日,鴻道集團出示了上述協議。協議規定,廣藥集團授權鴻道集團獨家使用生産和銷售“王老吉”紅色罐裝及瓶裝涼茶的權利,使用期限是從2003年1月20日到2013年1月19日。鴻道集團方面當時表示,要求對廣藥集團的違約行為進行仲裁,並對其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失要求賠償。對此,廣藥集團曾表示該合同是今年5月被裁定無效的兩份補充協議的附屬備案合同,兩份補充協議已經被裁定無效,附屬備案合同亦無效。不過,此後廣藥集團又認為這份合同涉嫌造假,並已向公安機關報案。
廣藥集團提及的兩份補充協議分別是《“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議》和《關於“王老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補充協議》。今年5月,中國經貿仲裁委員會裁定,廣藥集團與鴻道集團簽訂的上述兩個協議無效。(建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