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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時報記者 劉璐 實習記者 田心怡
昨日,證監會發佈《期貨公司資産管理業務試點辦法》,這意味著期貨公司資管業務正式開閘。根據《試點辦法》,“一對一”業務已鬆綁。就業界關於放開“一對多”業務等建議,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將本著循序漸進的思路,穩步擴大資管業務試點範圍。
本次《試點辦法》于6月上旬開始徵求意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市場各方對徵求意見稿總體上給予肯定態度,並希望該試點業務能夠儘快推出實施。
與徵求意見稿相比,正式發佈的《試點辦法》採納了八點合理建議,其中包括適當降低期貨公司分類監管評級方面的試點資格條件;調整在試點資格申請材料中,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內容;簡化資産管理合同的審查備案程序;完善期貨公司在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公示信息的內容;刪除有關客戶權益當日虧損超過10%,期貨公司應當內部報告的規定;增加當客戶委託資産發生權屬變更等重大情形時,期貨公司有權提前終止資産管理委託的基本規定;完善有關合同終止、後續事宜處理和責任承擔的基本規定以及修改完善有關期貨資産管理賬戶的開戶備案和銷戶的具體規定。
對於儘快放開“一對多”資産管理業務、建立資管業務資金託管機制等建議,該負責人表示,一方面將通過建立完善資管業務的投資者適當性評估程序和開戶程序,完善資産管理合同必備條款,研究制定日常監管指引、引導行業自律等方式逐步規範,另一方面將本著循序漸進的思路,在積極防控創新業務風險和利益衝突的同時,穩步擴大資管業務試點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