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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8月3日專電(記者 趙曉輝 陶俊潔)中國證監會3日宣佈,自6月起向社會徵求意見的《期貨公司資産管理業務試點辦法》已修改定稿並正式發佈實施。
與徵求意見稿相比,正式發佈的試點辦法主要採納的修改意見包括:適當降低期貨公司分類監管評級方面的試點資格條件,調整在試點資格申請材料中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內容,簡化資産管理合同的審查備案程序,完善期貨公司在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公示信息的內容。
據介紹,試點辦法定稿刪除了有關客戶權益當日虧損超過10%,期貨公司應當內部報告的規定,增加了當客戶委託資産發生權屬變更等重大情形時,期貨公司有權提前終止資産管理委託的基本規定。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説,出於加強資管業務合規要求以及防範利益衝突等方面考慮,對市場提出的允許期貨公司以自有資金參與資産管理、刪除對期貨公司資管業務關聯人客戶及近親屬客戶的信息披露要求、放寬資管業務人員的從業資格要求、放鬆資管業務內部崗位獨立要求等意見和建議,此次暫時未予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