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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見習記者 左永剛
“隨著‘營改增’試點進一步擴圍,以及試點成熟經驗的積累,也將會加快向交通運輸業和現代服務業以外的擴展。”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教授黃樺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營改增”向其他領域擴展,更加注重營業稅與增值稅的交叉性,預計建築業以及不動産交易領域或將成為下一個“營改增”試點行業。這意味著,“營改增”試點擴容重點或轉向行業。
早在去年11月國務院正式批復的《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中明確改革試點的主要稅制安排。在計稅方式中明確提出,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郵電通信業、現代服務業、文化體育業、銷售不動産和轉讓無形資産,原則上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金融保險業和生活性服務業,原則上適用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
財政部副部長李勇近日也披露,財政部正穩步推進民航運輸業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進程,將對地方民航運輸業起到積極推動作用。據航空業人士測算,若“營業稅改增值稅”在全國推廣,則三大國有航空公司按2011年國際會計準則編制的年報測算,國航的營業利潤將至少上升38.6%,稅後利潤上升約25.8%;東航的營業利潤將至少上升50%,稅後利潤上升約43.5%;南航的營業利潤將至少上升50%,稅後利潤上升約31.5%。
黃樺表示,“營改增”的立足點是規範稅制,相信隨著試點不斷擴大,向其他行業推進的速度將加快。
對於上海試點取得的減稅成果,黃樺表示:“‘營改增’使得部分交通運輸領域企業已經收益,但這僅限于一些在試點之後,新近購置了新設備的運輸企業發生了較多進項抵扣,這類企業實際稅負確實有所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