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左頭條
本報訊 中國保監會近日發佈《保險資産配置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加強保險公司資産配置管理。
加強保險資産配置管理,對提高保險業的投資管理水平,支持保險産品創新,促進全行業平穩快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年來,保監會立足長遠發展,不斷拓寬投資領域,將存款、債券、基金、股票、股權和不動産納入投資範圍,為改善保險資産配置管理提供了基礎條件。
《辦法》借鑒國際監管原則,引導保險公司建立符合資産配置管理要求的組織架構,採用全球通行的運作流程和管理方法,進一步加強風險管理,促進資産負債與風險收益平衡。
《辦法》主要包括4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加強配置能力建設。規範了資産配置管理的制度體系、組織架構、人員隊伍和系統建設,引入了資産配置能力標準。二是明確資産配置管理職責。確定了董事會及專業委員會、經營管理層和資産管理部門的資産配置職責,實行董事會最終負責制,要求建立資産管理與精算、財務、産品開發、市場銷售、風險管理和信息管理等部門的溝通協商機制,加強了內部的協同推進。三是實行分賬戶管理。規定保險公司應當根據保險業務和負債特點,劃分普通賬戶和獨立賬戶,實行分賬戶資産配置和投資管理。明確普通賬戶的資産配置,應當嚴格執行投資比例規定,獨立賬戶的投資範圍,應當嚴格遵守保險資金運用規定,具體比例按書面合同約定。四是強化風險控制。要求保險公司制定資産配置合規和風險管理制度,建立資産配置風險評估標準和技術指標體系,定期進行資産配置相關風險敏感性測試和情景測試,及時識別、衡量、報告和控制資産配置相關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