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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建設 資料圖片
2012年保障房建設目標由1000萬套調整為700萬套,原定五年內建設3600萬套保障房的目標可能被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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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政府強力推動下,從2011年起,保障房建設成為地方政府的硬性任務。不過,財新記者獲悉,這種“中央下達指標,地方完成任務”的模式引發中央與地方的新一輪博弈。
按照原來的方案,中央政府規定從2011年起,用五年時間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萬套。其中,2011年建設任務是1000萬套,2012年1000萬套,之後三年還要再建1600萬套。為了保障建設計劃的落實,中央政府為各省分配了建設指標,並定期公佈建設進度予以督促。
事實上,囿于地方政府財政壓力、保障房分配監督方面的困難等現實問題,上述指標又有所下調。2011年12月22日,在全國住房保障工作會上,住建部明確2012年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開工總量下調至700萬套。而據財新記者了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稱住建部)在今年5月底作出了進一步改變上述硬性分配指標建設方式的嘗試。當時住建部發佈一份通知,要求各地根據“資金、需求”等實際情況,自行擬定並上報2013年—2015年保障房建設計劃。在6月底,各省已將計劃數據上報住建部。不過,據財新記者了解,各地上報的計劃數量遠低於中央政府的預期。
一位地方住房建設系統的人士告訴財新記者,“2012年建設目標已下調至700萬套,這次調整則意味著未來三年,中央政府將不再給地方分配建設指標。原計劃3600萬套的建設目標將不再被提及,保障房建設任務將由地方自主決定”。據這位人士分析,之所以調整指標建設模式,是中央和地方博弈的結果。這種從上到下的指標分配,也為地方保障房建設、分配帶來困擾。
保障房指標分配模式和既定建設指標是否會進行調整?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人士向財新記者透露,中央原本有意調整指標分配方式,但由於地方上報的“數量太少、積極性太差”,所以決策層仍考慮在現有地方上報數量基礎上,給部分省份增加建設任務。原計劃3600萬套的建設總量是否調整,尚未有定論。
事實上,對“3600萬套”是否合理的質疑早已出現。在2011年10月27日,在人民大會堂舉辦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中“國務院關於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工作情況進行專題詢問”新聞發佈會上,嚴以新委員質疑“3600萬套保障性住房建設依據不是十分充分”,並指出“各地需求差異大,地方財政不堪重負”。住建部部長姜偉新也在會上明確表態稱,將根據地方建設情況進行中期評估,並據此實事求是地確定“3600萬套原定的規劃數是不是要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