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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費用專用賬戶不得用於土地招拍挂或購買房産
●資本金專用賬戶等不得用於投資有價證券和金融衍生品,不得用 于委託貸款,不得購買理財産品、非自用房産
●外商投資房地産企業不得自境外借用人民幣資金
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人民幣FDI)操作細則落地,投資範圍將嚴格受限。
本報記者從相關渠道獲悉,央行日前下發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明確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操作細則的通知》,給人民幣FDI“劃紅線”——部分賬戶不得投資證券、衍生品和房地産。
具體而言,境外投資者人民幣前期費用專用存款賬戶內的資金,不得用於土地招拍挂或購買房産;人民幣資本金專用存款賬戶、人民幣境外借款一般存款賬戶存放的人民幣資金,不得用於投資有價證券和金融衍生品,不得用於委託貸款,不得購買理財産品、非自用房産。
去年10月,央行曾發佈《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管理辦法》,標誌著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由個案試點步入常規化、程序化、規範化的通道。而此次發佈細則,是在上述《辦法》的基礎上,進一步便利境外投資者用人民幣來華投資,規範銀行辦理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
更值得一提的是,細則對風險的防範顯而易見。
比如,細則要求,一個境外投資者在境內只能開立一個人民幣前期費用專用存款賬戶,賬戶名稱為存款人名稱加“前期費用”字樣。如果境外投資者開立人民幣再投資專用存款賬戶,則賬戶名稱為存款人名稱加“再投資”字樣。
其中,境外投資者人民幣前期費用專用存款賬戶內的資金不得用於土地招拍挂或購買房産。
同時,外商投資企業的人民幣資本金專用存款賬戶、人民幣境外借款一般存款賬戶存放的人民幣資金,不得用於投資有價證券和金融衍生品,不得用於委託貸款,不得購買理財産品、非自用房産。
對於外商投資企業境外借用人民幣事宜,細則特別明確,外商投資房地産企業不得自境外借用人民幣資金。
⊙記者 李丹丹 ○編輯 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