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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戰略研討會在北京召開。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何平稱,建議中國從2016年實行延長退休年齡的政策,並每兩年延長1歲退休年齡,到2045年不論男女退休年齡均為65歲。專家表示,提高退休年齡的目的是為了緩解勞動力總量減少的速度。
雖然延遲退休遭到社會公眾的一致反對,但是從不用自己掏錢繳社保的既得利益者以及御用專家們,仍在不停地為延遲退休鼓與呼。這一次的理由是:應逐步延長退休年齡以減緩勞動力總量減少速度。在一些人口老齡化嚴重的發達國家,的確存在這種需求。可是,在中國,延遲退休與勞動力不足究竟有什麼實質關係?每延遲退休一年就能額外增加多少勞動力,這有可靠的統計數據嗎?
人所共知的一個基本常識是:一個人退休了並不意味著就失去了工作的權利,只要他願意,他完全可以一邊拿著退休工資一邊仍舊積極工作。國人向來擁有勤勞的美德,國家想讓老人發揮餘熱,完全沒必要以晚發退休工資來要挾人們繼續工作。更何況,“2030年以後,我國的勞動力供給將出現嚴重不足”,本身就是一個想象中的偽命題。隨著發展方式的轉變和經濟結構的調整,我們不可能一直停留在勞動力密集型的老路上,經濟發展對於勞動力的需求必然隨之減少。退一萬步説,就算我們仍停留在依靠廉價勞動力的發展水平,勞動力不足也會倒逼經濟轉型,這就是市場的力量。
在這裡,我們有必要真正搞清楚“退休”是個怎樣的概念。對普通公眾而言,退休僅僅意味著結束繳納社保,並開始領退休金。至於退休後他是否繼續工作,根本與此無關。當然,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國企高管們可能是個例外,對他們來説,退休則意味著從權力崗位上退下來,不過一方面他們絕大部分從不用繳社保,另一方面這些崗位更加不會存在“勞動力不足”的問題,所以完全可以排除在討論的範圍之外。
搞清楚了“退休”,“延遲退休”的概念就更清晰了——它的唯一目的就是要彌補養老金缺口,晚給少給繳納社保的人們發錢。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曾公開表示,我國退休年齡每延遲一年,養老統籌基金可增長40億元,減支160億元,減緩基金缺口200億元。延遲五年就是1000億元,十年就是2000億元。可是,養老金缺口究竟是怎樣形成的?是因為繳費的勞動者拿得太早、太多,還是因為某些人從不繳費拿的卻是別人的三四倍?別説什麼“公務員不佔用養老金”,那為何不將公務員養老金也拿來給全社會“統籌”?
本質意義上,勞動力不足與延遲退休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不可以混淆更不可以偷換。勞動力不足不可能用變魔術的法子解決,延遲退休也無益;相反,如果只從社保合同的角度去理解退休,按時退休完全不會額外增加勞動力不足。延遲退休的全部意圖,就是為了彌補養老金缺口,這是無需狡辯的。但是,世界罕見的養老金雙軌制尚且遲遲不見改革動靜,不斷鼓吹延遲退休的“必然趨勢”完全沒有道理。説白了,延遲退休就是要求勞動者做出犧牲,如果政策制定者們不能自己首先做出榜樣,那麼公眾就要問:為什麼受傷的總是百姓?(舒聖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