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資訊 >

廣州急查“突擊”售車 已簽購車合同需公證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3日 07: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國際金融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廣州市政府7月2日發出緊急通知,將嚴查限購令後違規突擊售車行為,對違規售車將追責,對已簽購車合同要求進行公證。

  記者剛從廣州市政府獲悉,為了維護社會公平和市民的合法利益,7月2日廣州市交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了《關於認真執行<廣州市試行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的通告>的通知》,通知要求,從即日起,該市多個部門將聯合行動,認真檢查各汽車銷售商執行通告的情況,杜絕違反通告的違規行為。

  突如其來的限購新政令市場措手不及,在限購開始實施後,許多汽車經銷商仍然搶打時間擦邊球,突擊售車。

  根據緊急通知,即日起,廣州市工商局將到各汽車銷售點開展執法檢查,嚴格按政府通告查處違規行為,同時收取7月1日零時前已經簽訂的車輛銷售合同副本、車輛銷售統一發票存單、交款憑證及臺賬資料的複印件,封存備作公安、交通、公證部門對有關材料真實性的核查。

  對於7月1日零時前已經簽訂車輛銷售合同、支付預訂金,或取得車輛銷售統一發票的購買方,為辦理車輛註冊及轉移登記,辦理公證證明的,應于7月9日17時前,向廣州市公證機構提出公證申請。逾期申請,公證機構將不再受理。廣州市公證機構對符合條件的申請於7月20日17時前出具公證書。汽車銷售商、購買方對7月1日零時後的倒簽合同、變更發票或交款憑證開具時間、發佈虛假信息等汽車銷售交易行為,導致車輛無法辦理註冊及轉移登記的,買賣雙方按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熱詞:

  • 突擊
  • 售車
  • 公證機構
  • 購車
  • 車輛銷售
  • 轉移登記
  • 公證部門
  • 汽車銷售商
  • 統一發票
  • 合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