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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合作部負責人日前就組織實施“金融服務進村入社區”、“陽光信貸”和“富民惠農金融創新”三大工程表示,著眼于解決農村“貸款難”、“擔保難”問題,需重點強化産品創新和擔保方式創新兩方面的內容。銀監會此前發佈《關於實施金融服務進村入社區工程的指導意見》、《關於實施陽光信貸工程的指導意見》和《關於實施富民惠農金融創新工程的指導意見》,引領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啟動實施“三大工程”。
加強融資産品創新
銀監會合作部負責人表示,《指導意見》重點強化産品創新和擔保方式創新兩方面的內容。在産品創新上,強調要根據農村金融服務對象、行業特點、需求差異,細分客戶群體,積極開發符合農村經濟特點和農戶消費習慣的金融産品。加強融資産品創新,運用微貸管理等先進技術,積極擴大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的覆蓋面;圍繞地方支柱行業、特色産業開發産業鏈信貸産品;開發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信貸産品;創新適合農村客戶需要的結算工具等。在擔保方式創新上,提出鼓勵將法律法規不禁止、産權歸屬清晰的各類資産作為貸款抵質押物;加強與保險機構合作,鼓勵以政府資金為主體設立的各類擔保機構為涉農業務提供融資擔保。
該負責人表示,各地在推動實施“三大工程”中,要組織轄內機構開展模擬分析,假設各種可能情況,全面梳理潛在風險點,前瞻預判風險;要指導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制定完善相應的管理制度和辦法;重點做好對基層網點、流動網點和便民服務點的業務指導和人員培訓,強化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持續做好風險監測、督促指導和後續檢查,及時採取措施妥善處置風險隱患等。
提高網點覆蓋率和服務便利度
組織實施“三大工程”是銀監會推動加強和改進農村金融服務的重大舉措。金融服務進村入社區工程主要是引導健全農村金融服務網絡,創新服務手段,推動金融服務向鄉村和社區延伸,提高網點覆蓋率和服務便利度。
《指導意見》重點從8個方面明確了有效實施金融服務進村入社區工程的工作方法,包括重點加大鄉鎮及以下網點布設力度;多種形式開展定時定點流動服務方式;廣泛布設ATM機、POS機等金融電子機具;依託農戶家庭、商戶和農村社區不斷加大金融自助服務終端推廣力度;有效提升銀行卡應用水平;加大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電話銀行等現代支付結算渠道的推廣應用;加強銀村(社區)合作,建立與村委會、社區服務中心的信息溝通與共享機制;進一步推進面向農村金融消費者的金融知識宣傳與教育等。
《指導意見》還針對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辦貸過程陽光化、透明化提出6項具體要求,包括推行公示制度,主動公示貸款種類、條件、流程、利率、信貸人員信息、辦結時限及監督方式等;開展社會評議,按村組成評議小組,吸收威望高、情況熟的村民代表參與授信評議;實行陽光操作,推行“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一站式服務”等,實行一攬子陽光化操作;承諾辦理時限,業務各環節均要合理確定辦結時間並及時告知客戶,不符合受理條件的要在限定時間內説明原因;公開定價標準,公開貸款利率定價方法和各項優惠政策,嚴格遵守銀監會關於整治不規範經營的“七不準”規定;強化社會監督,通過選聘群眾代表擔任陽光信貸監督員等方式,監督違規放貸和不作為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