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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等8部門日前發佈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十二五”規劃》。《規劃》指出,我國將全面清理整合現行食品標準,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相關標準的整合和廢止工作。2015年年底前,制定、修訂肉類、酒類、植物油、調味品、嬰幼兒食品、乳品、水産品、飲料等主要大類食品産品安全標準。同時,制定公佈20余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基本形成生産經營全過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標準體系。
對於層出不窮的食品安全問題,規劃提出,“十二五”期間要清理整合現行食品標準,加快制定、修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完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機制,強化標準宣傳貫徹和實施工作。同時,建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協調配合工作機制,加大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建設的投入。
我國現行食品標準究竟有多少種?恐怕很多人説不清楚。這是因為,既有食用農産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又有國家標準、部門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等。而且,各種標準還在不斷制訂或修訂中。食品標準多,一方面,説明食品種類繁多,工業化程度較高;另一方面,標準過多、過雜又形成了各種監管漏洞。
中國食品發酵工業研究院院長蔡木易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當前我國存在著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之間交叉、重復甚至矛盾,重要標準短缺,標準的前期研究薄弱,和國際接軌程度不夠等諸多問題問題。
“食品安全生産標準應該有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標準。但是這些標準之間的關係要搞清楚,國家標準應該最低限度的標準,其次行業標準要嚴於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要嚴於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企業標準要嚴於以上標準,這樣的標準才是有效的、可實行的。”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吳景明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採訪時解釋了食品安全生産標準的劃分問題。
吳景明認為,現在就是各個標準之間關係沒有理清,所以大家都認為國家標準是最高標準,恰恰相反,國家標準是最低的標準。並且現在標準的制定過程當中,特別是國家標準的制定過程中往往被利益分子操控,過多的摻入了企業利益,沒有考慮到國民健康問題。
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教授侯彩雲談到食品監管時也對本報記者表示:“食品安全法從2009年6月1號開始發佈實施,食品安全標準從2010年12月1日發佈實施,無論是普通消費者還是一些業內專家,一直以來都有不同的意見。當初法規出臺主要是源於乳品安全質量標準,而且這些意見通過媒體等各種渠道反映出來,在實際上並沒有真正得到有關部門的重視。所以我認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完善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吳景明認為,食品安全法沒有擺脫原來其他立法那種多頭管理的模式,食品安全法推動過程中,多個部門都有監管權,比如農業、工商、衛生等部門,往往造成各個部門在監管過程中對自己不利的、可能承擔責任的方面推脫責任,這就是食品安全法得到落實和有效進行食品監管面臨的最大的障礙,如果這個問題得不到改變,就算制定再嚴格的食品安全標準,到了各部門之後還是會“踢皮球”一樣把問題淡化,使食品安全最終監管仍得不到好轉。吳景明建議:“要想使食品安全標準嚴格落實,最好由一個部門從‘地頭’到‘餐桌’全程監管,這樣是最合適的辦法。” 記者 胡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