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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錦秋:華工科技高管涉嫌違法的啟示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08日 07: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經網-每日經濟新聞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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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華工科技收到4份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公司董事長馬新強和獨立董事駱曉鳴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董事會秘書劉衛和武漢新金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內幕交易;而新金石剛成立於2011年11月30日,法定代表人就是華工科技董秘劉衛,股東就包括華工科技董事長馬新強、董事王中、閔大勇等高管。

  此案有幾個關鍵點。首先,為保證新金石獲利,董事長等人可能為華工科技量身定做了公司有史以來罕見的“10轉10派1.5元”分配預案;其次,為增加獲利,新金石採取杠桿操作,今年以來新金石共動用逾7735萬元買入華工科技,這一金額是新金石實收註冊資本900萬元的約8.6倍;其三,新金石操作時點完全“依法”進行,今年新金石最後一次買入是在3月5日,4月6日華工科技公佈年報,新金石最後一次買入與華工科技公佈年報之間相隔為31天,這“嚴格”遵循了關於“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的規定。

  值得關注的是,去年底今年初,為提振股市,證監會提出為大股東增持鬆綁政策,而本案的發生正是在此期間,只不過買入增持的主體是高管參股的公司而非公司大股東。但不管是公司大股東還是公司高管,他們多數把控著上市公司經營,也把控著上市公司分紅方案,只要允許或者放鬆他們在二級市場自由增持或拋售上市公司股票,就相當於打開了潘多拉魔盒,由此就可能發生大股東或公司高管為配合自己的市場操作,而量身訂制上市公司的分紅方案或者發佈有關信息,而且他們的操作有時就是“嚴格”依照法規進行。本案中,華工科技2004年以後多年來沒有怎麼分紅,僅有的幾次分紅也是小比例,而在新金石買入後就推出“10轉10股派1.5元”的“慷慨”分紅方案,這背後無疑有巨大利益驅動。

  按《證券法》的規定,上市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計劃屬於內幕信息。因此,新金石等內幕交易行為很可能被查實。獨董駱曉鳴“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被調查,具體為何目前還不清楚,但可以肯定,駱曉鳴不僅沒有發揮獨董應起的作用,反而可能違反了有關法律法規。目前有市場人士認為“獨董=花瓶+特權福利”,從諸多事例來看,當前的獨立董事制度,使得獨董也成為市場既得利益者,他們多數與公司高管是一夥的,只會對高管捧場,根本不敢拆臺,難以維護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有專家認為,新金石投資或許就是為了這次高送轉內幕交易而成立的。筆者認為,儘管當前股市極度低迷,但也不要指望通過大股東或高管增持來救市,現在有必要對鼓勵大股東增持托市政策進行反思。無論是公司大股東還是公司高管,對他們買賣上市公司股票的規定應該趨嚴而非放鬆。要拯救羸弱股市,當務之急仍然是加大治市力度,尤其是要暫緩甚至暫停新股發行,在當前中小股票估值水平虛高情況下,新股發行越多,新的既得利益群體越多、市場失血越多,股市只能成為無底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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