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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時報記者獲悉,上海證券交易所新聞發言人制度》經上交所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制度》明確,上交所新聞發言人的主要職責包括:1、協調、指導新聞發佈籌備、實施工作;2、審核新聞發佈建議、新聞發佈稿和新聞問答口徑,並報總經理或分管所領導批准;3、主持新聞發佈會;4、代表上交所對外發佈新聞、聲明和有關重要信息。
《制度》還規定,上交所新聞發佈的主要形式包括:年度新聞發佈、年初新聞發佈、應急新聞發佈,針對市場輿論關注的熱點和難點問題的日常發佈,以及媒體通氣會、媒體主題交流會等。試運行期間,上交所定期召開的新聞發佈會將不少於每季度一次。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