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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cci包被盜事件工商部門應介入調查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01日 09: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四川在線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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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3日晚,網友“艾米粒臧”發佈一條微博,稱在八里莊派出所遇到新光天地Gucci店長來報警,一個價值兩萬多的包被偷,最後沒有立刑事案件,因為進貨價只有幾百元。(5月30日《新京報》)

  據律師説,雖然在北京個人盜竊公私財物達到2000元才可以按照盜竊罪來追究刑事責任,但被盜物品價格應按市場零售價的中等價格來進行計算。可見,進貨價幾百元的包被盜該不該立案還存有爭議。

  不過,這一事件的看點顯然不只是立案標準。人們更關心的是,一個售價兩萬多元的名牌包,為什麼進貨價只有幾百元。即使警方沒有立案,工商部門也應該主動介入調查,給消費者一個明白。

  進貨價與銷售價之間差距巨大,不外乎有兩種情況:一是商家涉嫌售賣假貨,一是商家存在銷售暴利。如果是前者,顯然工商部門應該對經營者進行查處,如果涉及的金額達到一定的標準,還應該移交給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即使進貨價是真實的,工商部門也有必要進行調查,並做出消費提醒。雖然根據《價格法》的規定,經營者可以“自主制定”價格,但《價格法》同樣規定經營者在定價時“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幾百塊錢的東西賣到幾萬塊,這很難稱得上是“公平”、“誠信”、“價格合理”,消費者其實是在當冤大頭。

  也許在目前的法律框架內尚不能對奢侈品經營者的暴利行為進行查處,但給消費者以知情權,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也是工商部門的責任。國人所謂越貴越買的“凡勃倫效應”,很多時候其實是因為不了解商品的真實價格,對洋品牌盲目崇拜的結果。工商部門應該借此機會揭開奢侈品銷售的神秘面紗才對。

  媒體上經常有小偷盜竊卻偷出貪官來的報道,這一次,説不定小偷能夠偷出奢侈品銷售背後的貓膩來。如果通過Gucci包被盜事件,能夠給國人的奢侈品消費降降溫,也算是一件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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