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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了十幾年車,頭一次碰到爆胎的事兒,而且是只行駛1000多公里的新車。”現在説起這件事兒來,尹先生仍心有餘悸。
2012年1月,尹先生從匡山汽車大世界東南汽車4S店購買了一輛菱悅汽車,開上新車的好心情沒持續多久,尹先生就發現車裏的氣味很大。“開窗很久都散不盡,所以平常我儘量不開車。爆胎時,里程錶只顯示1000多公里。”尹先生説。
5月初,尹先生遇到了十幾年駕駛經歷中的第一次爆胎。“幸虧車速不快,要不然就麻煩了。”尹先生很慶倖。據他回憶,車速不會超過40公里/小時,而且當時的路況也不錯。根據多年養成的習慣,行車前,尹先生還專門檢查過,都沒發現問題。
事發後,尹先生向4S店反映,並提出索賠的要求,但他失望了:按照規定,輪胎已超過質保期10天,不能免費更換。隨後,他多次通過相關部門協調,還有過找鑒定機構鑒定的想法,但4S店一位員工的説法讓他心裏涼了半截:即使輪胎經鑒定有問題,返回4S店後還要接受檢測。“這程序太麻煩了,誰敢保證中間有沒有貓膩?”尹先生懷疑道。經過協商,他花費400余元在4S店自費更換了輪胎,4S店也進行了工時費等方面優惠。“總不能讓輪胎壞著吧。”他很無奈。
22日下午,匡山汽車大世界東南汽車4S店售後人員答覆記者,店裏是根據東南汽車廠家保養手冊裏規定進行處理的。根據規定,輪胎質保期為3個月或車輛行駛5000公里,以先到者為準。當被問及該規定有何依據時,該人員説廠家就是這樣規定的。期間,記者多次提出查詢尹先生維修記錄的要求,但對方表示僅根據記者提供的車型等信息,無法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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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車友也遇爆胎問題
在一家汽車網站的“菱悅論壇”裏,也有外地車友反映遇到了行駛2600公里遇到爆胎的問題。
當時,該車友開在京昆高速上左後輪突然爆胎了。時速是80公里/小時,總里程是2601公里。該車友確定路上沒有異物,而且該車友開車沒有什麼不良習慣。幸虧車隊中有很多老司機,很快就換上了備胎。隨後,該車友把車帶到了4S店測了一下胎壓。結果是很嚇人的,沒爆的那三個輪子,胎壓均在3.5左右。“後來,4S店讓我把爆的胎留下了。説是因為要送回廠家檢驗,出報告。我當時就覺得這事不對,可是只能乖乖聽話。”
後來,4S店打來電話説,爆胎報告出來了,和他們沒關係,不能負責。“雖然我早就想到會是這樣的結果,但真的聽到時我還是很氣憤。”在之後的這些天,該車友問了近十個車主,他們都去測了一下,胎壓均在3以上,“東南汽車把消費者的生命安全置於何處呢?”該車友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