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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下午消息,吳英今日被浙江省高院重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吳英的父親吳永正聽聞後情緒極其激動,他大喊頭痛,稱現在什麼都不想説,冷靜不下來,“今天早上我就在省高院,他們為何不通知我?”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今日宣佈,經重新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吳英集資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給受害人造成重大損失,且其行為嚴重破壞了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特別嚴重,應依法懲處。對被告人吳英集資詐騙案作出終審判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英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産。
吳英原代理律師張雁峰律師對此毫不驚訝,稱這是預料之中的結果,省高院遵循了最高院的指示,“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只要吳英在這兩年內沒有存在故意犯罪,其實相當於無期徒刑。”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