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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銀行因收取客戶4200元的對賬單打印費被起訴一案,今天在朝陽法院二次開庭審理。
9時許,被告方花旗銀行一行7人先行來到法庭。
庭審激辯
被告:收費于法有據符合規定
“我們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訴求,請求法庭駁回。”庭審一開始,花旗銀行代理人就表示,他們的收費標準並沒有問題,不但于法有據也符合相關合同規定。
花旗銀行認為,王先生要求單獨打印47個月的對賬單的服務,屬於銀行自行定價收費的服務,銀監會規定商業銀行對於這類服務可以按市場價調節。
銀行一方認為,王先生要求打印的是單獨定制的特定對賬單,不屬於常規的月度對賬單,不在免費範圍。
“對於收費標準銀行已按規定向中國銀監會報告,尚沒有收到有異議的回復。所以我們認為沒有問題。”銀行一再強調。
原告:加蓋公章時才説收錢
“他們對賬單是特製的,可A4紙和打印的墨都是再普通不過的,怎麼就成特殊定制了。”王先生説,起初他要求打印時銀行並未表示要收費,但當他明確表示對賬單需要加蓋公章時,對方才説要收錢。
對於銀行的説法,王先生的代理人表示:“他們到現在都沒證據説明已經向中國銀監會報告了,上海銀監局只是下屬的分局,向他們報告我們不認可,也不符合相關規定。”
案情回放
2011年10月的一天,王先生來到花旗銀行北京亞運村支行,要求打印從2007年11月至2011年9月的對賬單。
花旗銀行為王先生打印了47個月的對賬單,竟要收費4700元。經一番交涉後,共計96頁的對賬單少收了500元,折合每頁收費約44元。
王先生一紙訟狀將花旗銀行告上朝陽法院,認為此收費純屬霸王條款,銀行有義務向客戶提供免費對賬單,故要求返還打印費及利息4700元。
2012年2月29日,朝陽法院正式受理了該案。
花旗銀行在接受本報採訪時稱,高收費的目的是想鼓勵客戶使用網上銀行以及出於環保考慮,該行已決定近期將這筆4200元的收費退給王先生。(記者 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