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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中國反壟斷民事訴訟突出證據制度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9日 14:3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網——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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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記者 蔣安傑

  日前,由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競爭法中心、美國佛羅裏達大學法學院和中國反壟斷論壇聯合主辦,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産權庭為支持單位的“2012中國反壟斷民事訴訟論壇”在北京舉行。來自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三大反壟斷行政執法機構的官員,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國十余個省市中高級法院四十余名法官以及來自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的專家、學者齊聚一堂,共同探討反壟斷民事訴訟相關的熱點、難點問題。從本屆論壇討論的主要內容可以看出,未來處理好反壟斷民事訴訟的證據問題,特別是專家證言、舉證責任和經濟學等問題將成為保障反壟斷民事訴訟順利進行的關鍵。

  據悉,本屆反壟斷民事訴訟論壇就是為了配合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剛剛出臺的司法解釋——《關於審理因壟斷行為引發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而召開的。這也是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競爭法中心組織承辦的第二屆中國反壟斷民事訴訟論壇。該中心多年來一直專注于反壟斷法和競爭政策的研究,致力於用自己的科研成果向政府進言獻策、為企業提供諮詢服務,並通過舉辦各類國內外學術研討會,為政府、企業和學術機構提供一個寬闊自由的交流平臺。

  反壟斷法實施以來的四個轉變

  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組長張穹主任在開幕式上指出,我國反壟斷法實施三年多來,取得了比較好的預期效果,具體體現在四個方面的轉變上:制度層面上,反壟斷法實施後,關注點由基本制度的建立轉向具體實施機制的構建。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和三家執法機構先後制定出臺了一系列配套法規和規章,最高人民法院也正抓緊制定和出臺與反壟斷民事訴訟相關的司法解釋,這將使反壟斷制度進一步明確化、具體化,增強制度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執法層面上,三年多來,反壟斷法由冰冷的紙面制度走向了生動的執法實踐,三家執法機構積極穩妥地開展了反壟斷執法工作,在案件辦理中不斷積累執法經驗,完善執法機制;理念層面,反壟斷意識在我國得到前所未有的廣泛認同,各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的競爭意識不斷增強,促進了良好競爭文化的形成,不斷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研究層面,反壟斷法的制定和實施,推進了反壟斷研究的具體化和深入化,開始逐漸從單純的理論研究向實踐研究轉變。

  反壟斷民事訴訟即將“有章可循”

  通過民事訴訟,以私人執行方式實施反壟斷法是各國的普遍選擇,通過私人啟動司法程序,以民事補償和懲罰性賠償為救濟手段,實現反壟斷法預防和制止壟斷,維護公平競爭的目標。但是反壟斷民事訴訟具有高度的專業性和複雜性,需要專門的民事訴訟程序制度支持。反壟斷法頒布實施伊始,最高人民法院就已經意識到反壟斷民事訴訟的專業性和特殊性,因此,從2008年起就著手制定反壟斷民事司法解釋。2011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會公佈了《關於審理壟斷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2012年5月8日,《關於審理因壟斷行為引發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已正式出臺。

  這一專門指導反壟斷民事訴訟的法律文件將給法院受理和審理反壟斷民事訴訟提供更加明確的指引,包括管轄、當事人資格、舉證責任和訴訟費用的承擔等內容。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黃勇教授認為,雖然從目前的反壟斷法實施現狀看,反壟斷司法相對於行政執法顯滯後,但是相信伴隨著反壟斷民事司法解釋的出臺,以反壟斷民事訴訟為手段的反壟斷實施將迎來一個新的高潮。

  反壟斷民事訴訟的關鍵是證據制度

  從最高人民法院之前公佈的反壟斷司法解釋的建議稿可以看出,證據和舉證責任分配的內容佔了較大篇幅,基本形成了一個在反壟斷民事訴訟中的證據制度。在證據方面,未來審理壟斷案件時,特別是在壟斷行為的認定過程中,不僅需要大量借助統計數據、商業報告和權威期刊對涉嫌壟斷行為進行認定,某些情況下還需要具有專業知識的經濟學家、行業專家——專家證人出庭對相關事實作出説明或預測。

  在舉證責任方面,未來反壟斷民事訴訟在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基本民事舉證原則的基礎上,還要在特殊情況下根據案件情況的需要通過推定合理分配證明責任。在證明標準方面,對壟斷行為成立的認定標準和壟斷損失的認定標準同樣需要在未來的反壟斷民事司法實踐中不斷探索和完善。

  除了專門的證據制度外,還要注意到在證據問題上反壟斷行政執法和反壟斷訴訟之間關係的協調和處理,包括在證據取得、認定以及對待相互之間裁決的態度問題。對同一種壟斷行為,可能既存在反壟斷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也有反壟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這兩種實施機制可能執法在前,司法在後;也可能司法在前,執法在後;還有可能兩者同時進行。雖然從行政、司法獨立的角度來説,行政執法和民事訴訟應當是並行不悖的,但是實踐上來説,兩者在某些問題上還是會有交叉,或者存在一定的相互協助和影響。

  經濟學家將成為法官的重要助手

  在反壟斷民事訴訟中,涉及到相關市場界定、市場結構和運行情況的判斷、行為表現和影響性以及對損害賠償的評估等事項,法官囿于其專業知識的局限,往往無法準確理解和判斷。在這種情況下,具有專業知識的經濟學專家就能很好地幫助事實發現者準確理解和把握相關的事實。其次,在反壟斷糾紛過程中,當事人及其律師也會聘請或者求助於相關領域的專家來評估相關行為或者對行為影響作出判斷,以便有針對性地進行應訴。司法實踐證明,在審判中,如果沒有相關專家證人的協助,法官要認定相關事實即使不是不可能也是非常之困難的。但是,在反壟斷民事訴訟當中,專家證人的選任有一定要求,一般需要由具備一定專業知識和相當資質的人擔當,同時專家在作證時應當保持中立性。另外,經濟學專家在運用經濟學理論或模型對相關行為或市場進行分析時,還要經過所使用的經濟學理論或模型是否成熟、依據的數據是否可靠以及專家在運用這些數據和模型時是否盡到了必要的注意義務和勤勉義務的檢驗,因為這些都將影響專家證言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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