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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款不成功還照收手續費,這銀行的錢也太好掙了吧?”家住北京豐台區的高女士8日氣憤地告訴記者,日前她在宣武門附近一工行網點辦理1萬元的跨行匯款業務沒成功,但仍被收取了45元手續費。
匯款不成錢照收?消費者普遍對此表示不解。處於弱勢地位的消費者交足了服務費,何時能夠享受到與性價比相符的服務?
匯款像寄信?
據高女士反映,當時該網點的工作人員解釋,在做轉賬業務時只管匯出,至於成不成功工行不管。“不管轉賬匯款是否成功,錢都照收不誤,這太不合理,簡直是霸王條款。”高女士説。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匯款不成錢照收”在工、農、中、建等大行均如此辦理,連民生銀行、中信銀行等股份制銀行也有此規定,像是約定俗成的“行規”。
對於為什麼服務不成功還收費的問題,建行一網點櫃員解釋,銀行在受理跨行轉賬業務時,需要通過央行的大小額支付系統才能實現,即便沒有成功,但是使用了系統,仍需要支付費用。
工行95588客服熱線的工作人員表示,跨行轉賬匯款業務收費依據2003年銀監會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製定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各商業銀行根據成本和目標客戶自主確定價格,是有合法依據的。
對此解釋的合理性,銀監會相關人員不置可否,只是打了個比方,“這就像到郵局寄信,不能説客戶寫錯了地址,信被打回來就不收郵費了吧?以此推理,匯款不成功也應該收費的。”
客戶無議價權
有專家質疑“匯款費似郵費”之説,銀行收服務費的宗旨應該是保證交易的成功,交易目的未實現仍收費,就是不公平,將消費者的權益棄之不顧。
“電話沒撥通還不收費呢!能這麼打比方嗎?”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教授郭田勇認為,轉賬行與客戶達成商業契約,並收取了服務費,就應盡力保證交易成功,但是如果交易中斷或停止,就不應該按照原價收費。
金融問題專家趙慶明表示,如果確實是因為客戶信息填錯導致匯款失敗,客戶應該承擔一部分責任,但是銀行也不能完全撇清干系。“有時候是由於銀行內部系統出問題,有時候是由於銀行間的信息不對等而導致無法及時核實收款人信息,責任不能全推到消費者身上。”
“我交了服務費,卻並沒有享受到應有的服務,對於收費價格,我們在強勢的銀行面前連議價的權利都沒有。而銀行轉賬匯款不論業務成功與否都能掙到手續費,那銀行又何來提升服務的動力呢?”高女士質疑説。
專家提醒,由於往他行匯款,匯款行無法核實對方信息,因此,客戶在不清楚開戶行完整信息時,應及時撥打收款行的客服電話進行查詢。(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