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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國土資源局5月2日發佈公告稱,北京雅居樂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在2009年12月獲得的朝陽區百子灣路14號住宅混合公建用地,因未按照出讓合同的約定繳納地價款而被收回,同時1年內暫停雅居樂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參與北京市新的土地出讓交易活動資格。
記者查詢資料獲悉,2009年12月30日,北京雅居樂公司經過26輪競價以7.1億元競得北京市朝陽區百子灣路14號住宅混合公建用地,擊敗了在場的北京建工置地、北京國銳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等5家開發商。該地塊規劃建築面積為41464㎡,起價為1.6696億,雅居樂競價約合樓面地價17123元,溢價率高達325.25%,成為當年“地王”。
前天,市國土資源局發佈公告稱,由於雅居樂公司未按照出讓合同約定繳納地價款,依據出讓合同的有關規定,決定與雅居樂公司解除朝陽區百子灣路14號住宅混合公建用地(原北京市第一建築構件廠余留用地)的出讓合同,收回該宗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對於雅居樂公司已交納的1700萬元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市國土資源局還表示,從今年5月2日起,1年內暫停雅居樂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參與北京市新的土地出讓交易活動資格。
據記者了解,雅居樂公司隸屬於北京華美地産,針對百子灣地塊退地一事,華美地産方面未作回應。業內人士稱,華美地産以不同的項目公司名義拿地,已經不止一次。
■業內分析
企業退地或為減少虧損
“北京地王退地”事件在2010年發生過一起。2009年11月20日,大龍公司以50.5億元競得天竺開發區22號土地,因拖欠地價款,2010年2月被收回。偉業我愛我家集團副總裁胡景暉分析認為,按照規則,如果只是因欠繳地價款,百子灣路14號地塊應該在2010年初就收回,而拖延兩年才收回,“背後原因不止這麼簡單”。
他分析,對政府而言,加快房地産項目開發進程、保障市場有效供應是調控政策之需。因此,嚴厲打擊開發企業惡意囤地;此外,當前開發商資金壓力較大,加上房價走勢已經遠遠偏離預期,企業退地可能是為了避免更大的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