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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博客,微博)綜合報道】
亞太藥業(002370.SZ)在5月3日晚間發佈公告,宣佈對所有在市場流通的膠囊劑藥品全部暫停銷售並主動召回。但同時表示,在自檢過程中尚未發現有鉻超標的現象。
亞太藥業稱,國家藥監局發佈的2012年第25號公告和國食藥監電[2012]18號通知規定,要求藥品生産企業對本企業2012年4月30日前生産並上市銷售的膠囊劑藥品在2012年5月31日前完成鉻限量檢驗工作,凡藥用明膠、膠囊和膠囊劑藥品生産企業自2012年5月1日起必須對購進的原輔料和銷售的産品逐品種、逐批次嚴格檢驗,否則不得生産和銷售。
亞太藥業自查發現,公司2012年4月30日前生産和已上市銷售的膠囊劑藥品存在批次多、數量大的特點,按照國家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完成鉻含量指標的檢驗預計需要三個月左右,無法在2012年5月31日前按規定完成檢驗工作。公司本著對産品質量高度負責的態度,確保公司膠囊劑藥品無質量隱患,決定對所有在市場流通的膠囊劑藥品全部暫停銷售並主動召回。
亞太藥業本次召回的藥品為2012年4月30前生産且在藥品有效期內的膠囊劑藥品,共計11個通用名藥品品種,具體為:頭孢拉定膠囊、頭孢氨芐膠囊、頭孢羥氨芐膠囊、頭孢泊肟酯膠囊、頭孢克洛膠囊、阿莫西林膠囊、鹽酸克林黴素膠囊、羅紅黴素膠囊、克拉黴素膠囊、氟康唑膠囊、奧美拉唑腸溶膠囊。
亞太藥業上述涉及召回的膠囊劑2010年度銷售18,181.15萬元(公司2010年度銷售的膠囊劑藥品中超過有效期的,不在本次召回範圍內),佔公司同期營業收入43,522.40萬元的41.77%;2011年度銷售16,832.37萬元,佔公司同期營業收入42,033.93萬元的40.04%。
本次召回事件的影響,亞太藥業認為,暫停銷售的膠囊劑藥品需要按國家藥監局要求對鉻含量指標檢驗合格後方能重新銷售使用。公司預計全部檢驗完成的時間需要三個月左右。在此期間,公司膠囊劑藥品的銷售及回款將受到影響。
對財務狀況的影響,亞太藥業表示,實際召回的膠囊劑藥品數量和金額尚無法確定,公司將根據實際召回藥品的銷售金額衝減當期營業收入。公司後續將根據實際召回情況及時發佈相關公告。
亞太藥業還表示,通過對明膠空心膠囊來源進行了排查,公司所使用的明膠空心膠囊未從國家藥監局已公告的鉻含量超標的生産企業採購。截至目前,公司在自檢過程中尚未發現有鉻超標的現象。
公司要求各客戶單位按照國家《藥品召回管理辦法》將召回的膠囊劑藥品退回本公司,同時及時通知督促下游客戶和使用單位實施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