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上海證券交易所調整部分收費標準的通知
各市場參與主體: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從2012年6月1日起本所對部分收費標準作如下調整:
一、A股證券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由原按交易額0.11‰收取降為按0.087‰收取。
二、股票上市初費和上市年費按檔收取,各檔收費標準為:
股本總額 | 上市初費標準(萬元) | 上市年費標準(萬元) |
2億(含) | 30 | 5 |
2億-4億(含) | 45 | 8 |
4億-6億(含) | 55 | 10 |
6億-8億(含) | 60 | 12 |
8億以上 | 65 | 15 |
收費標準中的股本總額由A股、B股構成,不包括H股,上市年費股本總額按上年末A股、B股總額計算。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0一二年四月三十日
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調整部分收費標準的通知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從2012年6月1日起,本所對部分收費標準作如下調整:
一、深圳市場A股證券交易經手費現行收費標準為按交易額的0.1475‰收取(其中本所收取0.122‰,中登公司收取0.0255‰)。現由按交易額的0.122‰收取降為按0.087‰收取。
二、股票上市初費和年費分檔收取,各檔收費體標準為:
總股本 | 上市初費 | 上市年費 |
2億以下(含) | 300,000元 | 50,000元 |
2億-4億(含) | 450,000元 | 80,000元 |
4億-6億(含) | 550,000元 | 100,000元 |
6億-8億(含) | 600,000元 | 120,000元 |
8億以上 | 650,000元 | 150,000元 |
總股本由A、B股構成,不包括H股。上市年費按上一年末總股本計算收取。創業板公司減半徵收。
深圳證券交易所
二〇一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