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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杭州4月27日電(記者方列)花了數千元在高檔酒店辦理了VIP卡,並被承諾可以享有種種優惠和便利。可是記者調查發現,在當前旅遊旺季,當客戶想以VIP客戶的身份使用酒店的免費住宿券時,卻被酒店方以種種理由拒絕,VIP客戶竟成了連普通消費者也不如的二流客戶。
家住杭州的范小姐去年花1999元在杭州溫德姆至尊豪庭大酒店辦理了一張VIP會員卡,同時拿到了一張該酒店的免費住宿券,使用期為一年。到今年4月23日免費券快到期時,當范小姐打電話到酒店預約入住時,卻被酒店工作人員以“旺季客房都預訂滿了”為由拒絕。幾經協調,酒店才允許范小姐延期使用免費券。
無獨有偶,杭州的方先生辦理福朋喜來登的會員卡時獲贈的一張免費消費券,也在提前幾天預訂入住時被酒店方以“沒有空房”為由拒絕使用。記者致電杭州市幾家星級酒店,要求用免費券預訂入住4月28號的房間,都因“客房已滿”遭拒絕。當記者又以普通消費者的身份致電酒店前臺預訂房間時,卻有好幾家預訂成功。這些酒店的門戶網站上也顯示房間並未訂滿。甚至有一家酒店以“五一節前後三天均不得使用消費券”為由拒絕免費入住券的使用,但當記者致電該酒店會員管理中心要求辦理會員卡時得知,會員獲贈的優惠券並沒有這一條限制。
“成為VIP客戶本是為了享受更加尊貴的服務,卻不料在預訂客房時連最基本的服務都沒有得到。消費券作為酒店的獎賞,反而使會員淪為“二流客戶”,訂房時處處受限,實在令消費者心寒。”杭州市民何珺説。
旅遊和酒店管理專家周雯俊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在使用免費券時,酒店完全控制了是否可以安排入住的主動權。一般酒店均會在相關條款中標明“法定節假日不能入住”或者“預訂房間視當時房態而定”。但由於節假日、旅遊旺季期間酒店房價上漲,住房率較高,正是賺錢的大好機會,商家通常不願意讓渡利益,總是要保留一些空余房源提供給現金入住的客戶。因此,以“滿房”為藉口拒絕免費入住券的使用早已是酒店業不成文的行規了。如果消費者事先不經説明,在登記入住時才出示免費入住券,前廳的負責人員很有可能仍以“酒店擁有最終解釋權”等各種理由回絕消費券的使用。
酒店推行會員計劃是為了培養自己的忠誠消費群體,但目前看來許多酒店都忽視了長遠的客戶培養,反而做起了一錘子買賣。免費入住券是會員本該享受的福利,使用起來卻困難重重。“持幣時消費者説了算,持券時酒店説了算”,這種虛假消費容易使消費者出現“現金為王”的心理,會員計劃本身的價值也大打折扣。
杭州市旅遊委員會行業管理處的相關負責人提醒消費者,如果消費券上並無使用日期説明,或者尚在使用日期範圍內,酒店無故拒絕消費券的使用,屬於違規行為。消費者可以向當地的旅遊委員會旅遊質量監督所或者消費者協會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