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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昨天透露,將於5月11日召開本市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式電價聽證會,有關部門將提交月度、季節性月度和年度三套方案,並聽取市民意見。
“階梯電價”全稱“階梯式累進電價”,是指把戶均用電量設置為若干個階梯,隨著戶均消費電量增長,每千瓦時電價逐級遞增。
“月度方案”第一檔電量水平為戶均每月0-260(含)度的用電量,這部分電量保持當前價格水平不變,即平時段0.617元/度,谷時段0.307元/度;第二檔電量水平為戶均每月260-400(含)度的用電量,這部分電量每度電加價0.05元,即平時段0.667元/度,谷時段0.357元/度;第三檔電量水平為戶均每月超過400度的用電量,這部分電量每度電加價0.30元,即平時段0.917元/度,谷時段0.607元/度。
季度性月度方案即考慮季節因素設定月度階梯電量。冬夏用電高峰時期(每年的1月、7月、8月、12月):第一檔電量水平為戶均每月0—350(含)度的用電量;第二檔為戶均每月350-540(含)度的用電量;第三檔為戶均每月超過540度的用電量。各檔電量的加價水平同方案一。
非高峰時期(每年的2—6月,9—11月)第一檔電量水平為戶均每月0-210(含)度的用電量;第二檔為戶均每月210-320(含)度的用電量;第三檔為戶均每月超過320度的用電量,各檔電量的加價水平同方案一。
年度方案即按年設階梯電量基數實施,第一檔電量水平為戶均每年0-3120(含)度的用電量,第二檔為戶均每年3120-4800(含)度的用電量;第三檔為戶均每年超過4800度的用電量。
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解釋説,根據上海市七百多萬戶居民2011年的實際用電量數據,在去除空置房數據的前提下,上海市第一檔80%和第二檔95%覆蓋率對應的電量上限,分別為戶均每月260度和400度,第二檔、第三檔電量的加價水平分別為每度電0.05元和0.30元。
上海市按照國家要求,對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家庭,每月設置了15度的免費電量,一方面體現了對低收入群體給予的政策優惠,另一方面對少數用電較多的高收入家庭實施高電價,有利於調節收入分配。此外,上海市對合表用戶家庭,考慮多數都在老舊小區,生活條件較差,這部分用戶不實行階梯電價,也暫時不加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