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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最高人民法院4月20日一紙“發回重審令”,法學界、公知界對於吳英之罪的爭議又起波瀾。9年前同樣因集資問題遭受牢獄之災的農民企業家孫大午再度被推上了輿論前臺。
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孫大午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堅持認為,此案應屬民事案而非刑事案,吳英無罪但有錯,“她就是無知、狂妄,想通過搞企業一下子發大財,很愚蠢。”
吳英是不是被誤認的“民間金融代言人”?外界對此仍有爭議。孫大午則由此個案談到了對於金融管理體制的反思。“我們的銀行還是國家銀行,我們的金融對民營企業還沒有開放。”他説,“現在我的企業要從銀行貸款也不容易,還貸不到款,我們的土地、房地産都不能抵押,因為是集體建設用地。我現在發展得還是很緩慢。”孫大午稱,“她的企業是膨脹的,我搞了18年才搞到億萬資産,是一步一步地發展起來的。我是真實的億萬富翁,而她不是。我舉債的同時,企業有很強的償還能力。”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