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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魯晚報日前發表該報評論員崔濱的文章《應以投毒罪嚴辦毒膠囊制售者》。
文章稱,用來維護身體健康的救命藥,卻包裹在工業廢料生産的致病膠囊裏,“膠囊裏的秘密”被媒體曝光之後令人瞠目結舌,也應當引發刮骨療毒式的整改。儘管只是一粒小小的膠囊,卻暴露出中國衛生安全的痼疾,“禍從口入”的現象已經從三聚氰胺牛奶、瘦肉精豬肉等食品領域,蔓延到了涉及民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醫藥行業。
文章稱,眼下,國家藥監局和公安部門已經介入毒膠囊調查,相比事發後的“滅火”,醫藥行業迫切需要在這場“三鹿牛奶”式的行業地震之後重建質量監管體系。在此次工業明膠變成膠囊的原料採購、生産加工和銷售諸多環節中,像金屬鉻這樣並不難測出的重金屬,在漫長的膠囊産業鏈中,竟然沒有絲毫的監測和抽查。沒有了強有力的監管,即便再完備的法規條文、再響亮的商業道德口號,都阻擋不住企業逐利的天性。和行業監管近乎空白的弊病相比,醫藥企業廉價的違規成本更令人吃驚。雖然有《藥典》和相關藥品管理制度,但約束和懲罰機制的薄弱,使得毫無敬畏之心的藥企,肆意突破道德的底線。
文章還稱,毒膠囊事件需要的,已經不僅僅是一次行業整頓風暴,更需要整個發展、監管體系的頂層設計。比如此次毒膠囊事件後,同類藥品在通過藥監局審批允許面市後,能否像建築工程那樣實行終身問責,以免監管部門在任期內不作為或遮掩問題,而任期結束問題暴露之後卻又查不到責任人。對於這種極端惡劣的公共安全事件,除了行政部門的監管,司法部門是否應該以投毒罪嚴辦,以增加對不法分子的威懾力。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