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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是對開發商按預售合同收取的定金、首付款、購房貸款等預售資金進行監管,但經濟適用房不再納入監管範圍,且開發商可支取資金的節點,可根據擬預售樓棟的層數由原來的4個增加到5至6個節點。昨日,北京市住建委發佈《北京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求意見。業內人士認為,相比于舊條例,新辦法有適度放鬆。
按照已執行一年的老政策,本市申請預售許可的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都必須將預售資金的存入、支出、使用等納入資金監管,但在新修訂的《徵求意見稿》中,只要求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的項目進行預售資金監管,未將經濟適用房納入管理辦法。
“不再把經濟適用房納入資金監管範圍,是間接鼓勵開發商建設保障性住房。”“鏈家地産”市場研究部陳雪表示,在當前樓市整體出售難度高的環境之下,該政策能夠間接鼓勵開發商進入保障性住房建設。“而且保障房雖然利潤少,但風險小。對於開發商來説,建設保障性住房獲得的資金也可以用作其他資金週轉。”
“新的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在一定程度上能緩解當前商品房開發企業的資金壓力,避免企業破産、項目爛尾帶來的負面影響。”偉業我愛我家集團副總裁胡景暉表示。
那麼,預售金監管的放鬆,是否意味著樓市調控的放鬆?胡景暉強調,本次資金監管適當調整並不代表政策基調發生改變,房價適度回調依然是主流趨勢,開發企業不要再抱有更多的幻想,抓緊時機“以價換量”方是首選。(趙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