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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 王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的《兒童 (含嬰幼兒)化粧品申報與審評指 南》新規,今年4月1日正式實施。新規要求最大限度減少兒童化粧品配方,同時還應避免“美白”、“嫩白”字眼。然而記者走訪了解到,在售的兒童化粧品上仍有美白字眼,而對於新規定的實施,不少家長甚至表示完全不知道。
在兒童化粧品的配方中,不宜含有美白、祛斑、去痘、脫毛、止汗、除臭、育發、染發、健美、美乳等功效成分。記者走訪兒童化粧品市場發現,兒童化粧品從洗面奶、面霜、潤膚露、到護膚水、沐浴乳等類型一應俱全。櫃臺上擺放的一些産品有“功效”之嫌。如精潤舒眠嫩白乳、嬰兒特潤嫩白霜、兒童溫和潤白潔面乳等,出現了嫩白潤白的字眼,還有一款兒童用蘆薈膠的包裝上寫著防輻射、消褪疤痕等字樣。
記者隨機採訪了六位有孩子的家長,有五位家長都對此完全不知,僅有一位表示從網上無意間看過。“沒聽説有新標準實施啊。”市民高女士説,給孩子買護膚品時非常注意都是先看品牌再看口碑,主要看無添加無刺激的,不知道國家出新規對兒童化粧品有了新規定。在一家孕嬰店內,一位女士正在銷售人員的介紹下為孩子挑選護膚品,“春天雖説不熱但太陽也挺厲害的,給孩子買點防曬護膚品,怕帶孩子出去時曬傷了。”然而對於兒童化粧品新規配方中不能帶有美白成分的規定卻完全不知。
一名長期從事化粧品生意的白女士説,新的生産標準出臺後,對兒童化粧品的生産門檻進行了設定,有效降低了幼兒因使用化粧品而帶來的健康隱患風險。但各廠家執行力度怎樣需要相關部門嚴格督察。那麼兒童應該選擇什麼樣的護膚品呢?對此皮膚科的大夫説,兒童的皮膚很薄,比較敏感,給孩子選護膚品越簡單越好,只要有保濕潤膚作用就可以了。那些具有美白功能的化粧品刺激性較強,通常會含有重金屬元素,容易造成幼兒皮膚角質層脫落、皮膚乾燥、紅腫、過敏等反應。若想為孩子防曬,可選擇物理防曬,比如給孩子戴遮陽帽或者打遮陽傘。